哈市创新举措力破出租车管理顽疾

日期:12-07
首汽约车规则哈市

原标题:哈市创新举措力破出租车管理顽疾

整合全市1.6万辆正规出租车到统一的互联网约车平台、将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出现重大服务问题将吊销出租汽车经营权……今年以来,哈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在深化出租车改革进程中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破解了若干关键性难题,引领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而随着上述种种措施的实施,哈尔滨出租车行业实现了良性发展,全市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形象也得以提高。

全国首创巡游出租车整体“上网”

今年,哈市网约车新规正式实施,“滴滴”“首汽”“曹操”等网约车企业纷纷落地冰城。冰城市民打车出行方式也由原来的“招手”拦车,向网约、私人定制等方向转变。

跟随着行业发展脚步,哈市出租车也在与时俱进。今年4月17日,首汽约车与哈尔滨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宣布成立哈尔滨“的士联盟”。哈尔滨市1.6万辆巡游出租汽车都接入到首汽约车平台提供网约服务,执行巡游车运价和服务标准。首汽集团副总经理兼首汽约车联席CEO梁海晨表示,哈尔滨市以整体合作形式选择与首汽约车合作,推动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信息化改造升级,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截至目前,哈市共有近3万名出租车驾驶员,在首汽约车平台注册人数已达2.4万人,占哈市出租车驾驶员总数的80%。“网约车”时代,哈尔滨实体出租车也享受到“触网”的红利。据统计,4月17日启动至今,平台活跃用户达到29万人,共有478万人次通过这个平台网上打车出行,完成订单4.3万单。“最直接的体现是,平台上活跃的接单出租车驾驶员空驶率降低了,最高时月均增收达1700多元。”哈尔滨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杨晓玲向记者介绍。

规范出租车经营权转让

今年4月26日,《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交易规则(暂行)》正式出台。《规则》规定,哈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将正式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这规范了哈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行为,结束了原来哈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不透明、行业部门难以有效监管的历史。”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冀智告诉记者,《规则》杜绝了政府公共资源被随意转让的行为,让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在阳光下运行。某种意义上说,《规则》的颁布,是哈市出租汽车改革的又一里程碑。

据冀智介绍,在《规则》出台前,原有的政策法规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没有具体限制条款,致使政府对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缺乏有效监管,恶意炒卖经营权、转受让双方擅自定价等情况时有发生。而《规则》明确,哈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行为全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这使得经营权转让更加公开、公平、透明。办理转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转让规则办理,交易中心仅向交易双方收取成交价款0.2%的服务费,不仅降低了转让佣金和成本,更保障了转让、受让双方的利益,继而减轻了从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更为重要的是,《规则》明确了出租车经营权转让流程和受让方资质,从源头上严把出租汽车行业准入关,这从另一个层面上保证了出租车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冀智说。

首开吊销出租车经营权先河

今年5月的一天,一条哈市的哥拒载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视频中,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在哈站北广场拉乘一位要去经纬十二道街的外地女乘客。途中,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索要高额车费不成后,停车打开车门要求乘客下车,并叫嚣:“我自己定的价,一公里也收40元,就不拉你,下车!”

事发后,市交通运输局经过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车主刘某某的车辆经营权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这也是哈市第一辆因出现服务质量问题而被吊销出租车经营权的出租车。

随后,蓝筹电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名的哥因为存在拒载并拖行乘客数十米的恶性行为,车辆也被市出租车管理部门吊销了经营权。“当时出租车企业不服气,一纸诉状把我们告上了法庭。”冀智说。经过审理,今年10月17日下午,松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胜诉。这也是哈尔滨市第一起就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

“首例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案件的宣判,对哈尔滨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一位出租车行业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交通部门对出租汽车营运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理获得法律支持。这将提高驾驶员违规成本,有利于督促广大出租汽车企业和经营者,加强对企业员工和所属驾驶员的选用、管理和教育,彻底改变出租汽车企业和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对驾驶员管理和教育的现象。

推动立法治理假冒出租车

一段时间以来,哈市街头出现了一些假冒巡游出租汽车,不法人员将车辆私自喷涂成专用或者相似的巡游出租汽车车体颜色图案、安装专用或者相似的营运标识和设施,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这些车辆已经严重扰乱和危害正常的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但由于其伪装性强、违法行为隐蔽,加之现行法律、法规对这些假冒巡游出租汽车行为缺乏禁止和相应的处罚规定,这些出租车行业中的“李鬼”曾在出租车市场上喧嚣一时。

深化全市出租汽车改革,势必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今年10月31日,《哈尔滨市查处假冒巡游出租汽车若干规定》提交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这部地方性法规提出,私自喷涂成专用或者相似的巡游出租汽车车体颜色图案,安装专用或者相似的巡游出租车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智能服务车载系统等营运标识和设施,都属于假冒巡游出租汽车行为。这些行为中,安装一项或一项以上专用或者类似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标识和设施的,将被暂扣车辆、没收标识和设施,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喷涂成专用或者相似的巡游出租汽车车体颜色图案的,假冒车辆将被没收等。

《规定》同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除巡游出租汽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喷涂专用或者相类似的巡游出租汽车车体颜色图案、安装专用或者相类似的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标识和设施,违者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短评

担当碰硬就能破解“老大难”

创新就要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解决前人未曾解决的难题。全国首创出租车整体“上网”、让经营权转让在阳光下运行、首开吊销出租车经营权先河、推动立法治理假冒出租车……这一系列创新举措,解决了哈市出租车行业多年来积压的“老大难”问题,取得了可喜成绩。

出租车拒载、违价,假冒出租车横行,都是出租车行业普遍性的顽疾,许多城市都有发生。由于难治理、易反复,多年来我市虽反复打击,却始终难以根除。这种顽疾,从小处看,是个别人追逐利益的违法违规;从大处看,影响城市形象,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就摆在这,绕不开躲不过,必须直面应对,找准症结;矛盾也很明晰,必须拿出敢碰硬、敢担当的勇气和锐气,不管动了谁的利益,只要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利于人民福祉,就要敢闯敢试敢改;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拿出管用的真招、好用的实招,直面问题对症下药。市交通运管部门从问题入手,用“吊销经营权”这一猛药,扼住出租车违法违规的咽喉;通过推动立法,给假冒出租车套上“紧箍咒”。出手之后立竿见影,效果实实在在。

这一做法,立足问题导向,重在敢闯敢试,关键是担当作为。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像交通运管部门那样,遇到问题敢担当,碰到矛盾善作为,用担当碰硬、用真招实策闯出创新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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