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责任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把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1至10月,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61件,立案2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8人,组织处理43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
省纪委监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采取县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蹲点调研深挖问题、现场向县委书记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等举措,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省、州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协调推进工作,并通过召开纪委书记座谈会、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抄送县纪委书记制度等措施,抓细监督责任。为督促落实扶贫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省纪委监委通过到相关职能部门调研督导工作、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工作协调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工作座谈会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9件,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构建“信、访、网、电”举报平台、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巡视巡察、线索排查、蹲点调研等方法,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今年3月以来,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向省纪委监委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件,办结22件,办结率占78.6%。组织完成29个贫困县调研督导,共发现问题242个,移交问题线索62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着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一年两例会、一月一直报、线索归口管理、直查直办、提级领办、复查复核、五级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县乡纪委联合协作办案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加强通报曝光力度,今年1—10月,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9批次25件125人,州级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163批次283件949人,形成了有力震慑。(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