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协召开党组会议: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的政协干部队伍

日期: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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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市政协召开党组会议: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的政协干部队伍

昨日下午,市政协党组会议召开,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传达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骆招群主持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邓流文,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罗军文,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王建周,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安连天参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李光霞、程发良、陈树良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的政协干部队伍。骆招群强调,要坚持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选人用人正确方向,为党的事业和政协事业选好人、用好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不断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和浓厚氛围,激励干部勇挑重担、奋发有为。

会议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精神。骆招群表示,市政协要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围绕我市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组织履职活动;要加强协商民主,有序扩大政治参与,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做合格的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会议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完善政协系统党组织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旁听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人民政协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社会对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了解,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大会上设150个旁听席。

第二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市户籍公民,或在本市投资的港澳台侨人士,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市居住连续三年以上的境内公民,均可申请旁听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第三条申请旁听会议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无单位的持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在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提出旁听申请。

第四条市政协办公室、市各民主党派、市人力资源局(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文联、市残联、市社科联、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等单位负责受理旁听申请。旁听人员名单由市政协办公室汇总,报主席会议成员审定。

第五条大会秘书处发给旁听人员的会议文件由旁听人员使用、保管。

第六条大会秘书处设大会旁听组,负责旁听人员旁听会议的组织工作,接收旁听人员的书面建议,及时把旁听人员的书面建议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七条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旁听人员须知》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大会工作人员将予制止,制止无效者劝令退场,由大会秘书处取消其旁听资格。(记者 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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