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面提高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日期:12-06
平衡性协调性中心组

原标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面提高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12月5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围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这一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王伟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陈如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市政协主席戴北方出席会议。

会上,林洁、余新国、陈彪等市领导分别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重要论述,是我们推动协调发展、全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王伟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东、深圳要“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完全符合广东、深圳的实际,是为我们量身定做的发展良方。这意味着要更加注重发展效能的整体性,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更加注重发展方式的差异化,对我们在新时代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好深圳各项工作,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王伟中强调,一要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以赴做好6省(市、区)34个县(市、区)对口帮扶工作以及党中央和省委交办的其他对口支援任务,切实履行好使命担当。要扎实做好城中村综合整治,分门别类、精准施策,结合水污染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精细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发展品质。二要注重优势互补的差异化协调发展,发挥好深圳核心引擎作用,主动融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进一步细化并加快推进“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战略实施,在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积极向原特区外倾斜,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提高全域高质量发展水平。三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入实施“文化创新发展2020”,研究制定“全球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建设方案,抓好“新十大文化设施”以及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城市软实力,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四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大力实施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发挥好特区立法权优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一流法治成为新时代深圳最显著的特征。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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