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学校公告住房小于50平米限制入学,昨夜取消规定

日期:12-06
入学住房学校

原标题:深圳一学校公告住房小于50平米限制入学,昨夜取消规定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吕银玲)近日,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发布《关于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对申请学位的住房面积和居住年限提出要求,引发质疑。昨日(12月5日)该校已取消相关要求。

据了解,12月4日,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发布《关于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称,该校将于2019年开始,对申请学位的房产作出补充要求。

该校要求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

此外,住房面积大于30㎡且小于或等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大于50㎡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

该校还将通过社区网格系统记录和家访等形式,对是否在申请房产实际居住进行核实。

告示透露,该校作出这一决定,是由于学校地段生源持续增加,学校学位已到极限。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人为造成不公平和学位紧张局面,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告示发布后引发网络热议,昨日(12月5日)深夜,该校发布告示称,根据罗湖区教育局的意见,决定取消《关于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

新京报见习记者 吕银玲 见习编辑 刘丹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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