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租代购,万元提新车,你被套路了吗
自汽车新零售开始成为行业热点,“零首付”“万元购”、“以租代购”、“零月租”、“零利率”等各种购车的广告不断冲击消费者的低价购车甚至免费用车的心理。日前,扶绥黄女士就因为轻信朋友及网络平台推荐的“万元提新车”以租代购模式,在支付了一万三千余元后没有继续支付租金而被诉至法院,融资租赁公司不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黄女士一次性付清三年租金及违约金合计15万余元。
2017年10月25日,黄女士在相关人员介绍下,与融资公司签订了《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及《车辆抵押合同》。合同约定由融资公司出资105 359元向汽车销售公司购置北汽威旺牌小型轿车,其中购车总额为130 500元,融资总额为105 360元,首期租金25140元,剩余租金分36期偿还,每期租金为3670.63元。当日,黄女士在接收并使用该车辆后仅于2017年11月25日向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1期租金,后觉得交纳租金与当时介绍她购车的网络平台工作人员给她的承诺不符,遂于2017年12月27日将车辆交还。融资公司认为黄女士未依约履行支付租金义务,将其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黄女士与租赁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黄女士向融资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15000元,涉案车辆由融资公司自行处置。
法官提醒: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是购车者与融资公司签订数年的协议,期间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出售,在租赁期满之前,融资公司对车辆保留所有权。通俗一点来说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分期贷款,只不过首付款较低且不审核个人征信情况,每一期的贷款是以租金的形式偿还。但是,事实是具有两面性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虽说以租代购首付低,但车子的价格摆在那里,其成本也只是平分在每月的还款之中,想省钱那是不可能的,甚至还可能钱没车也没了。
不靠谱之一:难以核实宣传商家真实情况。据黄女士称,她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新星公司”的网络平台,才加入平台推出一个“万元提新车”的以租代购购车业务的。但从本案看,黄女士拿不出任何与网络平台交易的证据。
不靠谱之二:利息猫腻。首付加上三年租金算下来花费高达15万余元,比车辆总价高出5万余元。黄女士称,当时网络平台工作人员向她宣称只要交1万元,再介绍两个朋友参加,就可以免除租金,所以她才将旧车卖掉,以这种形式买车的。然而,她在提车后到4S店看到该车报价才七万多元,车价基本金额就多了二万多元。
不靠谱之三:无法保证车辆来源。据黄女士称,提车的时候并不是在4S店提车,车辆外表看起来虽然较新,但车轮是明显有磨损的。
不靠谱之四:一言不合车就不见了。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金未全部交纳之前,融资公司对车辆是保留所有权的,且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同时还保留有一把车钥匙。可以说,如果黄女士未及时还款,融资公司有权将车辆开走并处理。
所以,作为消费者签订合同需谨慎,切莫贪图一时小利,最终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