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账户都包括啥怎么用 解读医保使用范围新政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父母、配偶及子女用在本市看病时的个人支付部分,有关部门对《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里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关于“个人账户”
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国家有明确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核心是解决参保职工的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同时为职工年老体弱时积累部分资金。个人账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哈市关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历次调整
2009年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药品,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健康体检,口腔镶复,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非功能性矫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疫苗、流感疫苗等预防接种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健]字号保健药品和血糖检测仪、血压计、频谱治疗仪等医疗保健器械的费用。
2014年建立了个人账户药店购药“家庭共享”模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自愿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同时,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专科诊室配制矫治功能眼镜、牙齿洁治、挂号、煎药等费用。
2016年将院前急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市区内院前急救报销应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包括救护车现场出诊、院前处置、药品、救护车出车费、担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