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2月20日截止

日期:12-06
缴费参保要闻

原标题:政务要闻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2月20日截止

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2月20日截止。市医保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尽快办理参保登记。

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提高40元,由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同步增加40元,2018年预收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220元。2015年以前,大学生等个人缴费方式按学制缴费且经办机构一次性收取后统一缴入基金专户的,缴费标准按原标准执行。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2019年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每人每年资助220元;重度残疾人,2019年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10元、110元;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资助对象2019年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20元。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的40元,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险。将结合大病保险资金使用结余情况,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城镇居民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置的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由村委会安排人员统一上门收集参保资料。学生(含大学生)参保,各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登记。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由社会福利院集中办理参保缴费。接受财政补助的困难群众,必须主动、按时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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