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回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事:系工作失误所致

日期:12-05
未名医药名录科兴

原标题:未名医药回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事:系工作失误所致

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12月5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11月29日,淄博市工商局官网发布《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查名单及结果公示》,未名医药被淄博市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公司核查,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在网上提交企业年报公示资料时,将公司员工人数、纳税情况及公司发起人情况填报错误。

11月29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抽查名单及公示结果”显示,未名医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2月5日未名医药发布的公告显示,针对该情况,公司核查发现,是公司工作人员在网上提交企业年报公示资料时出错,已于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申请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对内部相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因内部人员工作失误而对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时刻关注淄博市工商局最新的经营异常名录移除进展,在经营异常信息消除后,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同时将更加严谨地处理公司内部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新京报查询发现,今年,未名医药还曾两次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月,因子公司获利未及时披露,未名医药曾遭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具体情况是,山东证监局在监管中发现,2017年10月31日,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未明生物与厦门融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未名生物将“抗人NGF单体克隆抗体”的技术产权转让给厦门融汇智,交易对价为5200万元。上述转让事项剔除所得税影响后产生利润4637.33万元,占未名医药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1.1%。但公司直至2018年5月29日才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今年9月,因两次财报披露有不真实、不准确,山东证监局曾对未名医药及高管潘爱华(董事长)、丁学国(总经理)、方言(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是,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未名医药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调整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参股的北京科兴有关财务信息,导致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有关北京科兴的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此外,公司在编制2018年一季度报告过程中,在未能取得北京科兴财务资料的情况下,以北京科兴疫苗产品批签量为基础推算其盈利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确认了对北京科兴的投资收益,导致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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