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取消加权赋分、责令教育厅长辞职,浙江高考“失责必究”来得是时候
摘要:事实上,这也给所有的政府官员敲响了警钟,权力不可任性,做出任何决策,既要看到那些“看得见”的,更得看到那些“看不见”的。
12月5日,浙江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发布道歉信,称英语科目部分试题加权赋分造成不公平、不合理,辜负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信任,损害了高考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向考生、家长和全省人民表示歉意,并决定恢复原始得分。
四天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宣布,成立以省长袁家军为组长、有关权威专家参与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短短几天之后,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事件,已经被定性为“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决定恢复原始得分,并免去郭华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此一事件的快速处理,不仅体现了当地政府部门对高考公平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社会民意的充分尊重。虽然加权赋分的做法,在很多职业考试中,为确保每年通过率相对稳定,是较为常见的做法;但是高考毕竟不一样,不是60分万岁的简单通过,而是每一分都会影响到考生的最终录取排名。尤其是,浙江是高考改革试点地区,不能让考生当无辜试验品。
试卷难度各年各次难免不同,但既然碰上了,大家也能接受,毕竟你难他也难,大家又都是同年参加录取。若是人为调整分数,则必然涉及有人受益有人受损,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任何人为的弹性调整,都意味着事实上的不公平,都意味着权力寻租的空间。这种儿戏化的做法有一必有二,最后可能都不是分数说了算,而是权力说了算。
浙江的及时纠错,维护了高考的严肃和公平,值得为之点赞。这种知错就改的态度,相比那些总想着事后去捂盖子的做法,不仅更为光明磊落,而且更加顺应民心。行政行为既然最终总要由人来做出,就难免会出错。出错当然要尽量避免,比如各年考卷难度应保持相对稳定;但既然已经出错了,更可怕的就不是错误本身,而是面对错误时拒绝改正的做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恢复原始得分是纠错,教育厅长免职则是问责。虽然其加权赋分的出发点并不坏,但这一做法确实有欠考虑,只考虑了矫正的公平,未能考虑到因此而制造出的新的更大的不公。事实上,这也给所有的政府官员敲响了警钟,权力不可任性,做出任何决策,既要看到那些“看得见”的,更得看到那些“看不见”的。
若是浙江教育厅在做出加权赋分决策之前,更多征求民意,以公开化的方式运作,而不是悄悄地背地里就加权赋分了,想必就不会出现如今的尴尬。这也是此次事件应该吸取的一个教训,那就是:在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公众利益的事情上,请更多细致推敲,尤其是更多问计于民,让公众“可与乐成”,更“可与虑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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