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我市对土壤污染防治展开考核评估

日期:12-05
土壤污染要闻我市

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对土壤污染防治展开考核评估

近日,通过自查评分、部门审查、组织抽查、综合评价的方式,我市将对土壤污染防治展开考核评估。

据了解,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其中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源头预防、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试点示范、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 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 (二)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三)土壤污 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 (四)拆除设施、 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五)尾矿 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六)尾矿库运营、 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 (七)建设 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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