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评论:坚定不移做宪法实施的实践者

日期:12-05
宪法实践者江源

原标题:江源评论:坚定不移做宪法实施的实践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趋势,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当好宪法实施的实践者,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明确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动贯彻实施宪法,以实际行动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前提。“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因此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现行宪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夯实履职尽责的思想政治基础。

学习宪法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是宪法实施的关键一步。我国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我们要准确把握宪法的本质属性,了解宪法的历史脉络,明晰宪法的发展经验,认识宪法的现实作用,将宪法实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的重要基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知中有行,确保宪法实施取得实效。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只喊口号而不深入实践,只会让宪法实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把宪法实施的具体机制贯穿于法治全过程,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切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法治理念,让全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进一步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向纵深发展。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作为宪法实施的实践者,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树立和维护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权威,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杨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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