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日期:12-04
宣誓仪式宪法法院

原标题:天津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天津法院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举行集体宣誓仪式,作出天津法院人对祖国、对宪法和法律的庄严承诺。

仪式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举行,由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领誓,高院院级领导、全市法院院长、政治部(处)主任、高院中层领导、各院员额法官代表约150余人一同举起右手,在5名市人大代表、5名市政协委员和4名陪审员的见证下,向宪法庄严宣誓。全市法院与高院同步举行了宣誓仪式。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将宪法精神充分融入天津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天津高院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 讲好宪法故事”演讲比赛、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天津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海玲主持宣誓仪式。她表示,“12·4国家宪法日”是推行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大纪念日,全市法院要抓住机遇,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法院干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宪法,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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