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述

日期:12-04
张军法治检察机关

原标题:检察机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述

“护法卫士”的普法之路

——检察机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法律作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之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学法、知法、懂法,是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的前提。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在做好“护法的卫士”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当好“普法的先锋”,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

强化释法说理,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确定了国家机关建立普法责任制,要求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结合社会热点以案释法。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我们的努力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多次就检察机关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2017年6月、7月,最高检先后下发《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建立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强化各项措施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普遍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初步形成了院领导班子主抓、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工负责、综合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办案开展释法说理,将释法说理要求贯穿于办案始终。如上海市检察院建立“一线工作制”,坚持做到司法办案在一线,释法说理在一线,破解难题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浙江检察机关传承“枫桥经验”,促进矛盾源头化解,探索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办案收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各地检察机关还普遍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工作中融入释法说理,促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获得社会各界认同。湖北、海南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西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都紧紧围绕维护公益的目的进行全方位释法说理,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公共利益,取得了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每每发生社会热点案件,因为关注者众多,正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良机。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的“非法疫苗案”“辱母杀人案”“昆山持刀砍人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加强释法普法,及时消除公众疑惑,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记者采访了解到,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开展释法说理的重要平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律文书说理,有效化解了案件办理中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温情传播。吉林省检察院对于涉及案件终局处理或者办案重要节点的法律文书,如提请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进行重点说理,推动息诉比例大幅提升。

“以案释法通过办案过程中的精准普法,实现了双向性、参与式的法律知识互动,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新颖性,有力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进而提升了检察工作品质。”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工程。

检察机关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过程中,除了强化以案释法工作之外,还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把青少年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其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成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的一大品牌机制。

“希望同学们尊崇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就是告诉我们,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习惯……”9月1日上午,张军检察长来到北京市第二中学,为全校学生讲授法治课,生动实用的课程内容、轻松有趣的授课方式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授课开始前,张军接过北京市第二中学校长钮小桦颁发的聘书,成为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

记者采访了解到,最高检党组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普法工作,特别强调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好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促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而继张军担任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后,最高检还选派了3名一级高级检察官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按照最高检的要求,一批政治素质高、法律专业知识强、司法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纷纷走上了法治副校长的岗位,成为青少年普法课堂上的良师益友,其中不乏各省级检察院“一把手”。

今年9月2日,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受聘成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并在受聘当天以“学法懂法,争做守法公民”为主题向3600名高中生讲授了一堂法治课,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在河南,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已是常态化工作。9月6日,河南省检察院与共青团河南省委签署《关于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创建未检品牌活动的意见》,并在河南省实验中学举行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启动仪式,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被省实验中学聘为法治副校长。

谈及自己“顾校长”的身份,顾雪飞颇为激动,他认为,法治副校长,既意味着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法治责任,也体现了一种社会担当,自己会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带头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已在全国遍地开花,部分检察院已实现了法治副校长所有学校全覆盖。

创新普法方式,让法治宣传更“走心”

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职责范围内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和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了“蒙文普法丛书送基层活动”。

为了确保蒙文版《普法宣传教育丛书》的编译精准性,内蒙古检察机关成立了专门的编译委员会,精心选拔抽调36名蒙汉兼通的检察业务骨干并聘请了多名语言学专家参与编译工作。对此,牧民浩斯白乙拉坦言,很多蒙古族同胞只会讲蒙语,在学法、用法上还存在一些困难,蒙文版的《普法宣传教育丛书》既有法律讲堂、看图说法,又有以案说法,通俗易懂。

不仅内蒙古检察机关善于注重结合民族区域特色普法,在西藏,拉萨市检察院与《拉萨晚报》《西藏法制报》合办《检察官说法》《雪域论案》等栏目,与拉萨电视台合办首个藏语普法栏目《法制明镜》,用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向公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在青海,该省检察院注重“实战+实务”培训模式,与当地高校签订《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建立双语人才实训基地,有效提升了双语检察官普法工作水平。

精准扶贫,普法先行。在四川,从2016年6月和8月开始,位于崇州市境内的黎店村和位于简阳市境内的农云村分别被确定为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瑶挂点联系、市检察院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在帮扶过程中,吕瑶发现贫困村法治建设滞后,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亟待加强法治保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针对上述问题,简阳市检察院、崇州市检察院,聚焦农村治理,探索开通了“法治小广播”,选派优秀年轻检察官承担播音任务,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受当地农民群众喜爱。这一做法在成都各基层检察院逐步推广,“检察官茶馆说法”“林盘说法”等一系列以年轻检察官群体为普法责任主体的特色“检察品牌”,在基层院应运而生,现已形成成都市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法治广播全域开展的良好局面。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思维理念,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规律特点,依托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实现了检察普法宣传全方位、全天候覆盖。江西、安徽、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通过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的合作,开辟检察专栏、专题节目、法律讲堂,加大对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电信诈骗、集资诈骗、医托诈骗、传销犯罪、制售假药等犯罪案件的报道力度,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检察声音、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促进法治理念提升的良好效果。

(正义网北京12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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