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出台《制度》 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日期:12-03
旌德案件

原标题:旌德:出台《制度》 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以前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有时会陷入困境。现在可以与大家共同商讨研究,还能获得法院、检察院等业务部门的专业指导,以后办案会更有信心了……”旌德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的同志由衷地说道。

近日,为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中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集体研讨、慎重决策机制,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出台《执纪执法疑难复杂案件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防范执纪执法风险,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明确目的,参会对象限定。该《制度》指出,通过会议形式对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中所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分析咨询意见,研究涉及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和处理等问题。参会人员主要由县纪委监委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指定部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庭(部、队)负责人列席会议,共同商讨研究。

坚持原则,会议方式灵活。该《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原则,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独立发表意见建议,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所讨论案件的相关信息和形成的意见。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出席即可。

程序固定,发表意见民主。该《制度》明确,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以及需要讨论的焦点问题、分歧意见以及倾向性意见,而后与会人员可询问有关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阐述理由;最后通过归纳总结形成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报县纪委常委会或县纪委书记办公会决定,确保其合理性和权威性。(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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