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泄漏,被罚20万元

日期:12-03
新桥填埋场渗滤液

原标题: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泄漏,被罚20万元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12月1日,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公开第五批典型案件的问责结果,以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汨罗】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流

2018年11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岳阳汨罗市新桥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现场督察,发现填埋场雨水井中有异常排水,此外在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储存池东侧发现一处约200米长的雨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外排管道,涉嫌规避监管、利用雨水沟排放污染物。

督察组向汨罗市交办问题后,汨罗市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落实整改工作。经查,汨罗市新桥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采用水泵连接软管的方式转输渗滤液入调节池。11月5日在输送过程中,软管连接处发生泄漏,导致填埋场部分渗滤液经明沟进入雨水井,经雨水管道排入外环境。

截至11月15日,汨罗市住建局已完成该垃圾场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管道改造;新安装一套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建了一套办公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现场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了填埋场操作管理制度。汨罗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填埋场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移送汨罗市公安局进一步处理。

11月8日,汨罗市公安局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理。汨罗市纪委监察委已启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新桥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场长谢建光和原书记伏银根立案调查。

【沅江】

同兴公司违建污染环境

2013年以来,益阳沅江市同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动工先建、不符合用地规划批小建大、废水外溢污染环境等问题,沅江市相关部门存在违规出具有关材料、审批把关不严、巡查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经沅江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纪委监委同意,对沅江市环保局副局长彭万里、政务服务股股长李军,沅江市住建局副局长彭凯、建管站原站长赵智源,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原主任高华,沅江市国土局驻船舶工业园国土所所长郑正清等6人党纪立案审查,对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冯正军(同时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对沅江市船舶产业园原工委主任邓建富等12人予以问责。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益阳】

林港公司非法采洗山砂

2018年4月至11月初,湖南林港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则庶等人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在公司员工卜海波位于何家湾的责任田(三亩左右)内采挖地下泥砂9300余吨、在谢林港镇涧山村三处山地盗采砂石近5000吨,共计非法获利80余万元,并在国晶硅业公司院内进行非法采砂清洗作业。益阳市国土局高新分局、益阳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和谢林港镇党委政府等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环境破坏问题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流失。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接受监管对象的吃请和礼品,出具虚假报告,为监管对象通风报信。

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市国土局高新分局局长张鹏、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局长金昕晖、市国土局高新分局副科级干部余朝晖、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副科级干部王新舫、高新区谢林港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尹建辉等5人立案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记者和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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