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媒体监督纳入“月考”值得点赞
今日社评
本报评论员樊大彧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与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积极沟通反馈,认真妥当解决媒体和公众监督反映的问题矛盾,各级党委政府形成与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积极互动的良性循环,各项工作必将不断改进完善,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必将得到大幅提升。
据《北京日报》报道,11月30日下午,北京市委召开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这是市委第四次召开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房山、怀柔、延庆三个区的区委书记依次汇报工作亮点、剖析工作不足,并接受市委书记蔡奇现场点评。蔡奇指出,尽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还是能反映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方面的差距,凡是媒体曝光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坚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今年8月以来,月度工作点评会已经成为北京的区委书记们雷打不动的“月考”。北京市委召开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主要是加强对区委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每月召开一次,每次三个区发言。发言要开门见山,着重讲工作特色和存在的不足。北京市委领导在听取发言后,逐一点评各区的工作亮点和不足,点评见人见物、直截了当。
新闻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新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门高超的艺术,运用得好能起到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团结鼓劲的效果。北京市委将媒体监督引入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意味着媒体和公众监督成为党和政府工作越来越重要的帮手,也成为区委书记们在“月考”中的一道必答题。正如蔡奇书记在第一次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上所说,“如何对待媒体和公众监督,也是一面镜子。要从受理市民诉求看作风、看执行力,看对群众的感情和态度。时刻提醒自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于媒体曝光的问题,相关区和街乡镇既要就事论事,有一件办一件,又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与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积极沟通反馈,认真妥当解决媒体和公众监督反映的问题矛盾,各级党委政府形成与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积极互动的良性循环,各项工作必将不断改进完善,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必将得到大幅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把媒体监督引入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意味着针对北京各区委书记的“月考”,同时也成为北京市属媒体的一道必答题。这道考题考验着新闻媒体应有的舆论监督能力,要求新闻媒体依法积极履行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职能,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报道披露。这道考题考验着新闻舆论工作者的民生担当,要求新闻舆论工作者深入基层,及时聚焦百姓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促进解决。这道考题还考验着新闻舆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操守,要求每个新闻舆论工作者自觉拒绝“眼球效应”,拒绝利用非理性情绪进行炒作,自觉维护新闻舆论环境的风清气正。这道考题还考验着新闻媒体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要求新闻媒体正确引导舆论热点,及时澄清网上虚假有害信息,敢于向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亮剑。
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纳入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重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倾听群众心声的高度自信和开放胸襟。将媒体监督纳入“月考”,也为正在加快推进的北京市属媒体融媒体改革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新闻媒体要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在参与北京城市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积极作为,成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北京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北京城市社会的“黏合剂”和北京文明道德的“风向标”。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