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会
11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有关法规、决议、决定和有关报告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决议>等七件决议、决定的决定》《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十五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会议还任命了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人员职务,免去了人民检察院有关检察人员职务。
于晓明在讲话中强调,目前,已进入年终岁尾,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对照本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查漏补缺,把握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同时,要提早研究谋划明年的工作,制定好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本次会议作出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要扎实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准备,统筹协调,确保会议圆满顺利召开。
副省长刘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记者赵君通讯员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