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部分基层问责泛滥:材料标点写错扣一年绩效,看两次手机挨处分……
瞭望智库微信公号消息,未及时接到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被问责处分;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登上“黑榜”被全县通报,还被扣一年的绩效奖励;市领导进村检查扶贫工作,发现一名驻村干部在看手机,大为光火,给予处分……
这些发生在基层的真实案例,乍一听让人大跌眼镜。“不干不作为,少干慢作为,多干乱作为”,这是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日前在基层采访时,一些基层扶贫干部戏谑打趣的说法。
夸张用语的背后,折射出一些地方在扶贫检查考核中存在问责“跑偏”“脱靶”的现象。对此,部分基层干部感叹“诚惶诚恐、又累又怕”。长此以往,既导致问责不严肃,更打击了基层扶贫干部的积极性,影响脱贫攻坚战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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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写错要问责,看两次手机挨处分
西部某省一个贫困县,规定每份扶贫手册不能有填写错误,涂改的地方不能超过两处。今年上半年,在一次扶贫检查中,县检查组发现一份扶贫手册中有两处标点符号错误,随后,填写资料的驻村干部不仅登上“黑榜”被全县通报,还被扣了一年的绩效奖励。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了解到,近一年来,随着基层扶贫表格资料负担过重问题不断得到重视,多地督查考核、脱贫摘帽第三方评估不再一味只看扶贫表格和资料。
“关键还是要入户调查,看看老百姓家里‘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得怎么样。”长期关注扶贫的广西行政学院教授凌经球告诉记者。“写错两个标点符号就被问责,太任性!”
西南省份一位驻村扶贫干部同样满腹苦水。今年下半年,一位市领导到村里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市领导进贫困户家中调研时,发现这位干部正盯着手机看,到调研结束时,发现这位驻村干部又在看手机。市领导顿时大发雷霆,批评驻村干部不将领导调研当回事,不好好配合,转身“建议”县里给这位干部处分。
最终,这名帮扶干部果然被处分了。“没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就是市领导认为这名干部工作不上心。”县里知情干部告诉记者,上级领导提了处理意见,县里不敢违背。
正如日前安徽全椒县一名扶贫干部因未能及时接听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被处分一样,多地基层人员反映,部分地方干部到基层检查扶贫工作时,曲解中央精神,在检查考核中不问青红皂白,不考虑实际情况,不听基层解释,一拍脑袋就问责,一不高兴就给处分,问责泛滥成了压在一些扶贫干部心头的一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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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干部权力任性,问责简单粗暴
面对依然严峻的脱贫攻坚形势,一些基层受访人员认为,必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然而,部分地方出现的对基层扶贫人员的问责简单化、粗暴化,甚至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无疑会削弱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打击扶贫人员担当干事的积极性。
有基层扶贫干部表示,慑于粗暴简单问责,部分基层干部无所适从,无论怎么做都是错,“人在路上走,锅从天上来”“不干不作为,少干慢作为,多干乱作为”等段子背后,也有干事创业积极性受打击后的心灰意冷。
分析这种问责“跑偏”“脱靶”的成因,凌经球认为,首先是部分地方干部存在权力滥用、权力任性等问题,往深层里说,还跟部分干部的认识、能力有关系。这些干部对扶贫工作并不真了解,自然抓不住扶贫督察检查的重点,只能抓住表格资料填写、扶贫知识背诵、是否及时接电话等枝节问题“做文章”,而非扎扎实实开展入户调查,给基层扶贫工作和人员以恰当评价。
此外,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发现,在“跑偏”问责、“脱靶”问责背后,往往是部分地区的扶贫评价考核机制本身就存在问题。
比如,中部某县一名镇长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省里组织各县成立检查组交叉检查扶贫成效,进行打分排名,每个县都怕在省里排名垫底,所以想尽办法查别县的问题,“有了这种心态,怎么可能实事求是?怎么做到全面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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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扶贫干部,应严管厚爱相结合
脱贫攻坚任务无比艰巨,基层扶贫干部是脱贫一线的主力军。对待他们,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绝非问责越多越重就越好,更不能通过“泛滥问责”“跑偏问责”“过度问责”来推进脱贫工作,这样会严重挫伤基层扶贫人员的积极性。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按照党纪政规,追责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决不能以言代“法”,不能泛化、滥用。一事当前,该不该追责、谁该被追责、怎样追责、追责到何种程度,关乎追责的作用和实际效果,甚至关乎政府和党组织的公信力。
庄德水认为,不能因为上级督导组的反馈或个别领导的意志,就实施不恰当的追责,应该尊重事实本身的真相,注重追责的标准、原则,进行精准追责,才能实现追责的初衷。
凌经球认为,要做到精准问责,既要让参与检查考核的干部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扶贫,补齐能力短板,也要在检查考核队伍中配备专业人士,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做出处置。
同时,更要体察基层干部的不易,学会约束管理自己手中的督察问责权力,不能出现“以言代法”的情况,甚至仅凭个人情绪就草率问责。
庄德水表示,问责无小事,必须严肃,必须建立在事实、依据、程序等都准确无误的基础之上。要严格依法依规,深入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解释,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和客观实际,正确区分无心之失和失职违纪行为。
要在清楚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实事求是、不掺杂任何情绪因素、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问责处分,既不放过失职失责者,也不会让任何一名基层干部被委屈错怪,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又激励增强干部担当精神,更好地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