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与待遇是否挂钩?退役军人事务部回应
新京报讯(记者 倪伟)我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全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的全面、科学的数据采集,将形成大数据平台。
退役军人事务部为此成立了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军地11个部门参与的部际联络员机制。目前,全国各地正全面展开信息采集工作,例如北京市成立了14个部门和区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工作小组,全市各区共设立采集点1100多个;湖北全省成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96个,工作人员785人,安排信息采集工作经费1000余万元。
信息采集过程中,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出了一些问题,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与待遇是否挂钩?转业志愿兵、退役参战参试人员等为何没有单独列项?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进行了解释。
信息采集不直接作为个人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介绍,开展此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因为长期以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分散在各相关部门,信息不翔实、数据不准确、标准不统一。全面开展信息采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是建立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数据平台的重要步骤。
信息采集是否与待遇挂钩?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解释,信息采集主要为了全面掌握管理保障对象情况,不直接作为个人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但从长远看,这项工作又与每位采集对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出现遗漏情况,一方面可能影响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另一方面一旦有新政策出台,没登记信息的人员可能无法第一时间享受相关政策。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曹俊表示,目前仍有很多退役军人对信息采集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采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今后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等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退役军人应积极主动前往信息采集点进行登记。
各地采集内容和标准保持一致
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12类: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退役军人事务部专门开发了信息采集系统,各地主要通过软件统一录入相关信息。但有些地区不具备硬件条件或为了更加方便采集对象,根据软件填报项目设计了表格,由采集对象先手工填写,再统一录入系统,各地采集内容和标准是一致的。
信息采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但近期网上流传着一些假冒伪造的表格,随意调整更改统计项目,混淆视听。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采集对象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相关信息,避免被误导。
能够归并的类别尽量归并,通过详细信息区分开特定人群
针对转业志愿兵为何没有单独列项的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部解释,在对象分类中,志愿兵在退役士兵这一大类下进行了单独设置。对转业志愿兵,在志愿兵栏目下通过“退役安置方式”选项进行了细化。
没有单独设置“参战”“参试”选项,是因为退役参战参试人员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下一步将专门组织进行核查确认。此次信息采集不涉及参战参试身份认定和相关待遇问题,已经认定的退役参战参试军人信息已有登记,不会因为不采集该项内容而影响其享受的待遇。
同时,复员干部也没有单独列项,这是因为此次信息采集中,能够归并的类别尽量归并,在不同类别内通过相关数据项区分不同群体。复员干部是复员军人的一种,可以通过详细信息区分开特定人群,所以没有单独列项。
新京报记者 倪伟 见习编辑 于音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