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基因编辑婴儿”若出生 属被明令禁止的

日期:11-27
科技部婴儿基因编辑

原标题;#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 科技部: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 科技部: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针对近期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今天,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央视记者雷飚 任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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