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9个单位党组织公开整改情况
近日,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等9个被巡察党组织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全文公开整改情况,现摘要刊登各党组织整改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
针对巡察整改不够全面彻底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委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制定党建职责清单,强化党建工作;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基层党组织架构,完成11个党支部的支部委员补(改)选工作;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程序要求;成立机关作风督查小组,聘请特邀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干部作风和廉政情况的监督;制定实施《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加快推进项目验收,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针对个别干部选拔把关不严的问题,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高度重视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测评、考察时的民意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排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按规定核查干部申请辞职从业意向情况,深入整治“三超两乱”、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党组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等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完善办公用房用车、经费开支及专项资金、退(离)休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规章制度21项,启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学习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留存和使用账外资金、超标准接待、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立案查处5人,对9个下属单位和25人进行通报批评,收回各类违规资金95.78万元并上缴财政。
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人员交流融合不够,干部队伍士气不振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选聘雇员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2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人员予以免职;出台《干部交流工作制度(试行)》,推进干部交流规范化常态化。
针对一些领域管理混乱的问题,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监管,规范自行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快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实施动态管理,清退违规租用周转房的租户并追缴欠租,追缴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款项,调整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岗位;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市交通运输委党组
针对党的政治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委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方针政策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并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以上集中学习;开展党建规范化考核整改“回头看”,对以集中学习代替上党课等4个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580人次;编印“红脸出汗”内部警示简报,坚持抓早抓小,第三季度谈话提醒90人次。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干部举荐规则,推荐36名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后备人才库”;组织开展法务、财务、交通管理等业务培训;梳理了全委5年以上未轮岗的处级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35名以及缺乏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30名,分批进行交流轮岗;开展“交通杯”职工运动会、团委拓展训练等活动,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
针对重点管理环节潜藏廉政风险的问题,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细项减少26项;推行全流程网上无人自动化审批,完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模板及评定标方案;扩大道路设施日常养护工作招标规模,减少标段数量,防范廉政风险;设置71个廉政监督信箱,推广“微养路”微信小程序,拓宽信访举报监督渠道;对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周转房等问题追责15人。
市公安局党委
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细化考核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云上述职评议,推动党建责任落实;组织全局党务干部开展基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
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深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工作制度(试行)》,逐步充实监督执纪力量;成立6个工作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对50个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诫勉谈话11人次,纪律处分1人;组成3个督察组,对全局各单位“四风”问题开展督导检查37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1个;开展巡察整改专项审计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7个,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了问题线索。
针对执法规范程度不够的问题,强化规范执法防控防范机制,推进执法质量考评与日常管理防范相结合;印发《关于强化执法过错问责相关事项的通知》,细化问责程序;对不文明执法、选择性和随意性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核查追责案件11宗;加强办案督导检查,对涉赌、涉毒和涉黑恶案件进行专项执法巡查,及时通报、抓好整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针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各支部书记每半年讲1次党课,对长期未讲党课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制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和人事档案管理。
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制定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责述廉考核;制定实施《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意见》《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手册》,推进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针对落实市委人才政策有偏差的问题,配合起草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等12项配套办法和操作规程;制定人才分类评价若干措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压缩人才引进业务工作时限,毕业生引进业务实现“秒批”,在职人才引进2019年将实现网上全流程申办;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国际化水平,促进湾区人才合理流动和资源配置优化。
深圳报业集团党组
针对党组发挥作用不够,党的领导有所弱化的问题,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清单》《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决策行为;加强党建标准化建设,在各支部配备专职或半专职党务干部48名;举全集团之力打造综合性客户端,形成1+N新媒体矩阵,集团各报、网、端、刊进一步整合资源,确保两个效益稳步提升。
针对“四风”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纠正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巡察整改以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17人;规范公务出行和接待,完善费用报销制度,清理各类违规设置的奖项53项,对违规发放的奖金等款项予以追缴。
针对经营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原则,停止发放采编人员特刊经营提成;建立联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地铁传媒公司广告审批自由裁量权;加强对集团所藏艺术品的评估和管理,完善资源性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力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圳广电集团党组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四风”禁而不绝的问题,严格落实集团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考核制度,明确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3次;加强公务接待、车辆使用、费用报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1人,追缴、清退钱款共计227.9万元。
针对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轮岗制度,建立两个层次的后备干部梯队,加大对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修订《集团员工防止利益冲突若干管理规定》,开展员工从事盈利性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自查自纠,集团3014名员工全部签订《“八不”承诺书》,8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员工已完成整改。
针对部分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制定完善采购、成本费用和结算费用管理、项目立项、投资运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共18项,推进集团文化产业投资开发中心的建设,明确物业租赁管理职责;对投资风险控制不力、应收账款管控不严及物业租赁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党委
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足、党建工作有所缺失的问题,修订《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围绕8个主题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党支部(总支)负责人考核暂行办法》,每年年底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开展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完成17名“空挂”党员清理工作。
针对监督执纪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制定谈话提醒计划,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6人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奖励薪酬、应收款项、财务开支报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接待行为,对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予以清退。
针对改革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制定《海天出版社改革振兴计划》,加强重大项目的统筹管理,以重大项目和重点产品线带动出版的整体发展;加快制定《书业公司创新发展规划方案》《集团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和策略》,大力推进数字书城建设,重点打造掌上书城APP,着力解决书城外溢发展“最后一公里”。
福田区梅林街道党工委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修订《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印发“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街道领导坚持每周到挂点社区监督指导各社区党委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全面的问题,完成辖区内6172家非公企业的党组织覆盖工作,出台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修订《街道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电子备案,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组织参与决策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开展“清·新梅林——纪律在身边,党旗在心中”系列活动,组织“教育提醒逐级谈”,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优化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福田区监察委员会派出街道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目前,梅林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已设书记(组长)1名,专职副书记(副组长)1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制定《权力运行程序监督制约工作方案》,防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