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敦促公告显效应 微信传回自首书——浙江一外逃18年职务犯罪人员主动回国投案
“在国外逃亡的这些年,我总是担惊受怕,常常夜不能寐,甚至连父亲去世都未能为他守灵,每每想起在国内家中的老母亲和亲人们,总让我潸然泪下、悔不当初。”这是浙江省温州市职务犯罪案件在逃人员徐少斌在西班牙写下的《自首意向书》。
11月24日,徐少斌从西班牙巴塞罗那乘机抵达上海,主动回国投案,结束了18年的外逃生涯。
侵吞公款畏罪潜逃
1972年出生的徐少斌,曾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作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员,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1998年,由于一时贪念,他利用工作之便,侵吞了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6.5万元。
这次得逞没被发现,使徐少斌更加胆大妄为。1999年12月,徐少斌再次侵吞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共10万元。两次所侵吞的钱款,均被其挥霍。眼看侵吞公用经费之事难以隐瞒,徐少斌于2000年4月私自离岗,逃往国外。
2000年7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发现徐少斌案发后潜逃在外,无法归案。
但徐少斌一案并未就此石沉大海。近年来,在浙江省、温州市两级追逃办的领导和协调下,鹿城区多次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部署落实追逃追赃工作,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对徐少斌等外逃人员的追逃合力。
辗转联系督促思想转变
徐少斌多年来藏身海外、下落不明,如何才能成功追回?
“今年4月,我们成立了追逃追赃专案小组,专门负责徐少斌涉嫌职务犯罪一案。”鹿城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说,他们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上了徐少斌的哥哥和妹妹,进行政策宣讲与亲情感化工作。几个月下来,徐家兄妹虽然答应配合组织做劝返工作,但始终不肯透露徐少斌的具体藏身地点,只是转述他的有关想法和顾虑。此时的徐少斌,对回国自首还犹豫不决,内心忐忑不安。
转机发生在今年8月,国家监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根据公告规定,在逃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相应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是办案人员给徐家兄妹带去的这个“好消息”,让徐少斌看到了宽大处理的希望,下定了自首的决心。9月28日,徐家兄妹透露,徐少斌目前居住在西班牙,并让办案人员与他互加了微信好友。此后几天,徐少斌与办案人员频繁联系,并与专案组相关负责人直接电话沟通,打开了心结。
10月14日,徐少斌通过微信发来亲笔书写的《自首意向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终于鼓足勇气回国自首,接受法律的审判。”徐少斌还通过我国驻西班牙大使馆表达了回国自首意愿。至此,追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告规定,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徐少斌抓住这个机会,在兄妹的帮助下,于11月12日退回了赃款。
回国自首才是最好出路
在中央追逃办和浙江省、温州市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在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相关工作顺利推进。11月23日,徐少斌坐上了从巴塞罗那飞往上海的航班。24日,他终于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乡温州,见到了白发苍苍的母亲和久违的亲人。
多年来,徐少斌一直在西班牙、意大利的几个城市辗转躲藏。由于没有合法身份,他只能靠在餐馆打“黑工”勉强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十分艰苦。
对徐少斌而言,回国投案自首给了他一个重生的机会。他诚恳地说:“出逃不是出路,认错方有归途。希望所有在逃人员都能尽快自首、重获新生。”
“我们将按照公告精神,严格把握处理尺度,切实体现政策,对徐少斌一案依规依纪依法做出慎重处理。”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我们追逃的决心和力度只增不减,希望所有在逃的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哲天行 张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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