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海:深化“6+2”机制 释放专项治理工作效能最大化
今年以来,北海市围绕一年见成效、两年抓巩固、三年促提高的目标,在自治区纪委“6+2”机制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为“沟通协调、工作例会、工作月报、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台账管理、蹲点督导、巡查调研、线索移交、通报曝光”等10项机制制度,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供保障与支持,不断释放专项治理工作效能最大化。今年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245件,结案1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人,组织调整或处理10人,移送司法2人。
在“联”上聚合力。坚持“党委主导、纪委主抓、部门齐抓”的工作理念,坚守“监督的监督”定位,推动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请示报告和沟通反馈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例会制度和工作月报制度,召开工作会议,县(区)纪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工作情况,每月25日前向市纪委书面报送当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市纪委根据实际情况部署推进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检察、公安、民政、财政、审计、扶贫、信访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区、各扶贫领域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分别向市纪委报送1篇专项治理综合工作信息,以便市纪委及时掌握专项治理的工作动态。
在“专”上做文章。成立专门领导、专门部门、专门力量,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79个贫困村单列出来专门巡察全覆盖工作,发现问题380个,移交问题线索190条,已立案57件。实行台账管理制度。按照统一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台账资料及时进行收集,做到规范管理。建立蹲点督导制度。每位市纪委监委领导确定1个乡镇作为工作联系点,督促指导所联系乡镇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下乡蹲点45人次、蹲点30个乡镇(街道办)、61条村,发现问题126个。实行巡查调研制度。由市四家班子相关领导带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廉洁监督员进村入户走访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截至10月底,已有25名市四家班子领导带队开展了巡查调研,有效推动全市专项治理扎实深入开展。
在“治”上下功夫。启动信访举报“双清零”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抽调60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组成21个调查组,对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复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提级查办。实行线索移交机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统一登记、集中受理、集体排查,销号式管理,必要时直查直办。截至目前,全市直查直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3件,转立案174件,处分129人。落实通报曝光制度。每月至少通报1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采取内部通报和通过多媒体、张贴案例、召开通报会等多种形式通报。对涉及村居“两委”干部的案件,一律通报到村居。通过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职能部门主动落实监管责任。今年来,已经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52批115件。 (北海市纪委监委蔡德仁彭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