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长吸毒被查后 湖南临湘再通报5起官员吸毒案

日期:11-26
澎湃新闻陈宏吸毒临湘市

原标题:前市长吸毒被查后,湖南临湘再通报5起公职人员吸毒案件

据湖南省纪委官网三湘风纪网11月22日公布的消息,湖南临湘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公职人员涉毒典型案例,5名吸毒人员有公安局、文新局、城管大队等单位职工,均被查处。

三年前,时任临湘市市长的龚卫国吸毒被曝光、查处,引起广泛关注。当年10月27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一则“省委巡视组、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的消息,其中提及临湘市“干部工作作风飘浮,违反“八项规定”屡禁不止,吸毒情况比较严重。”

近年来,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吸毒也是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查处的重点。11月26日,澎湃新闻查询三湘风纪网发现,今年以来,三湘风纪网公布全省各地查处的涉毒案件已达10次,涉及9市(县、区),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4人。

临湘再通报5起公职人员涉毒典型案例

湖南岳阳临湘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的5起涉毒典型案例为:

1。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忠防卫生院职工余宏涉毒问题。2018年6月,余宏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忠防派出所查获,余宏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余宏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临湘市公安局职工李辉涉毒问题。2017年9月,李辉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当场抓获,受到行政拘留十五日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李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3。临湘市文广新局职工陈宏涉毒问题。2018年3月,陈宏伙同他人吸食冰毒被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查获,陈受到行政拘留十二日和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陈宏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4。临湘市城管局城管大队职工胡飞宇涉毒问题。2017年7月和12月,胡飞宇多次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行政拘留十二日和社区戒毒三年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胡飞宇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5。临湘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管所职工梁钧华涉毒问题。2018年1月,梁钧华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查获,受到行政拘留十五日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梁钧华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三年前的2015年4月,时任岳阳市临湘市市长的龚卫国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其临湘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先后被免,该案件引发广泛关注,龚卫国也被称为“吸毒市长”。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龚卫国曾与吸毒女子张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张某早先与一名开发商谈恋爱,龚卫国与这名开发商是朋友,两人因此结识。之后龚卫国与张某成为“毒友”,共同吸食毒品并发生性关系,张某还曾为龚卫国怀过孕。龚卫国吸毒被查还累及多人,临湘市公安局局长曹青松因监管不力被免职,临湘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群林因“陪吸”被双开。

2015年10月27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一则“省委巡视组、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的消息,其中提及临湘市“干部工作作风飘浮,违反“八项规定”屡禁不止,吸毒情况比较严重。”

2015年11月,湖南省纪委还决定给予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和临湘市原常委、纪委书记杨林彬相应处分。

被查后,龚卫国在其忏悔录中称:“自从我认识一老板后就一而再地吸食毒品,刚开始带着好奇,后来把它当成了解酒释压的良方,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吸坏了身体、吸垮了家庭,吸毁了前途,在毒品的诱惑下走向另类人生,成了吸毒市长。”

2017年7月14 日下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龚卫国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湖南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吸毒

近年来,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吸毒也是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查处的重点。11月26日,澎湃新闻查询三湘风纪网发现,今年以来,三湘风纪网公布全省各地查处的涉毒案件已达10次,涉及9市(县、区),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4人。2016年,三湘风纪网曾发布类似通报十余次,2017年发布类似通报超20次。

在上述被查处的24人中,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及行政拘留外,还不乏判刑案件。比如,湖南临澧县通报的2起国家公职人员吸毒典型案件:2017年9月16日、18日、19日,该县刻木山乡文化站工作人员苏东国三次在其驾驶的别克小轿车内与吸毒人员谢某、张某,共同吸食毒品,三次均为苏东国提供毒品和吸毒用具。2018年1月5日,苏东国被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18年7月,苏东国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间,临澧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刘临毅先后四次容留吸毒人员黄某、杨某在其家中吸食毒品。2018年5月23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刘临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8年7月,刘临毅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针对通报的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涉毒典型案例,三湘风纪风还发布《以铁的手腕治理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评论文章称,“官风正则民风淳”,而“上梁不正则下梁歪”,官员吸毒涉毒,容易发生同群体“传染”,同环境“污染”,引发其他官员上行下效、有样学样,其他群众如法炮制、鹦鹉学舌。同时,因公职人员掌握一定权力,“毒官”现象会给其权钱交易、贪污渎职等行为提供动力与机会,是严重的腐败毒瘤和社会病灶。对于减少乃至杜绝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行为,应采取事先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等措施。“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与普通群众不可同日而语,一定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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