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占集体土地拒不还法院依法腾退护民生
执行法官察看现场
执行法官现场指挥2018年11月21日,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捷率领多名司法警察前往北流市某镇某村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的案件,并成功执结。
北流市某镇某村的村民顾某、陈某私下占用该村村委会所有的一块土地,在该土地上进行养殖家禽以及种植果树。村委会成员与顾某、陈某协商不成,于是将顾某、陈某起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顾某二人将该土地上的家禽与果树清理,拆除私自搭建的围栏,恢复土地原状。一审判决后,顾某、陈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后,顾某、陈某拒不自行履行法律义务,于是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局长决定对该案件强制执行。11月21早上,黄局长带领多名司法警察驱车来到执行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工作。
虽然顾某二人不自行履行判决义务,但是经过黄局长多次走访进行释法,二人最终同意配合北流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干警们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并安排数名司法警察对现场进行警戒。干警们首先允许顾某家属进入执行现场对其养殖在该土地上的家禽以及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工作人员开始进场进行相关建筑及果树拆除工作。由于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不到一小时,工作人员就清理完该土地上的东西,恢复土地原状。整个执行过程中,村委会干部及成员也到现场进行见证。
执行完毕后,经过申请人确认签字,以及黄局长再次跟被执行人顾某的家属释法,顾某及其家属承诺不再占用该土地,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