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业基地踏上绿色发展新路

日期:11-26
长春聚乳酸我市

原标题:老工业基地踏上绿色发展新路

制图/聂丹

“铁锈地带”,是国际上对困境中的老工业基地的称谓。

长春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分子,也曾“锈色”难掩。

但如今,长春经过多年特别是近两年来的转型升级探索和实践,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强化资源环境倒逼机制,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为牵引,通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发展,一批诸如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吉林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吉林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试点迅速成长,成为长春绿色发展的先行者,用其生动的“绿色转型”实践,为长春这座老工业城市擦掉“锈迹”。

调整产业结构

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长春必可成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车间正在加紧生产“外贸单”。“今年7月以来,我们接到了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订单,出口正成为我们的主要销售渠道。”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晓明介绍说,下一步,他们将大力开拓欧盟市场,将更多“长春造”生物材料打入国际市场。

的确,以聚乳酸及其制品为主的生物材料,正成为“长春制造”又一张亮丽的名片——在长春长东北生物化工产业园,总投资75亿元,年产15万吨聚乳酸及其制品、60万吨燃料乙醇等产品,年可转化玉米300万吨的中粮生物项目已经大规模开工建设,山东必可成、浙江海正、吉林恒鑫等生物材料及生物制品企业正在大规模开拓市场。

“中粮聚乳酸项目投产后,我们或可实现原材料就近采购、就近配套,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赵晓明对长春生物产业发展信心十足。

长春长东北生物化工产业园,正在成长为全国乃至全球集聚度最高、产业规模最大的聚乳酸及其制品生产基地。聚乳酸及其制品,是长春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及医药健康、光电信息、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等6个产业,正是长春重点培育的六大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已提高到19%。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机遇,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定向精准调控入手,用增量改造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数字长春、绿色制造等工程建设,我市加快淘汰一批高污染、高排放的落后产能,建设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逐步形成低耗高效的生产方式。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长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3028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4.5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为5.29立方米/万元,同比下降9.7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升至84.25%。围绕以生态建设引领乡村振兴,我市积极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厕所革命、垃圾集中处理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的绿色化水平。

围绕培育新兴产业,我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医药健康、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白雪变白银”,让“冷”资源成为“热”产业,为振兴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我市主动设置“绿色门槛”,始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红线,把招商引资的重点放在更具成长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放在更具生态特质的绿色环保项目上,积极探索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绿色发展路径。

坚持生态优先

筑牢绿色发展底线

73天,91天,95天……今年8月以来,长春空气质量优良持续天数不断刷新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实施以来长春空气“优良”天数的历史记录。

这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美丽长春”的有力佐证。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未来5年,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目标,将生态环保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更加健全——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18个市直部门和15个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构建全市“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构建起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落实——截至2017年年末,我市已完成朝阳区等7个县(市)区共125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了净月、莲花山国家生态文明县区创建工作,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15个、市级生态村79个;整改规范服务行业64家,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53处,关停工业企业、规模养殖户、违法放牧场和采砂(石)场97家。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划定总面积607.9平方公里,约占辖区总面积的3%。

同时,围绕落实国家、省重大决策部署,我市先后出台了《长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一系列规定。

通过打出污染防治“组合拳”,我市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互促共赢的发展态势。

长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6.3%,比年度目标高出3.1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39.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37%。

引领绿色发展

开启全面振兴新时代

在长春,绿色产业正蓬勃发展——一批以鑫祥生活垃圾发电、华能长春生物质电厂、大成集团秸秆收储运、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和生物质燃料等为代表的先进环保项目正在开启长春经济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时代。

在长春,绿色生活正深入人心——轨道交通形成闭环,公交都市加快创建,数十支高校和社会环保志愿者队伍活跃在人们身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人人了解环保、人人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我们期待长春经济更绿色、生态更优良、人民更幸福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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