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日期:11-24
爆炸爆炸点振动

原标题: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1.投诉人反映的“榔桥镇小溪国营林场山坞的枫坑处用炸药爆炸钢板,每天使用炸药3到5吨,产生的震动造成房屋开裂,噪声严重扰民;”问题,经查,该企业爆炸焊接工序是一种特殊的焊接方法,爆炸焊接只在白天进行,日爆炸作业次数1-3次,爆破作业时产生噪音和振动。经调阅资料,该爆炸点位于小溪林场枫坑,离最近村庄3KM,周边被山体包围,周围山峦的相对落差300米至500米,验收监测数据显示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该企业于2018年2月委托南京协安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爆破振动监测,在2018年2月6日的爆破施工中,通过对爆破区周围设置的测点进行振动监测,振动速度值小于《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对相关监测对象规定的安全振动速度值。经南京协安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分析,爆炸振动对目标保护建(构)筑物的影响是安全可控的。现场对离爆炸点最近建筑物--林场职工作业临时休息点(约1.835KM处)进行实地察看,未发现房屋开裂情况,但爆炸时窗户玻璃有振动。在爆炸点2.8KM左右有小溪林场职工宿舍,但已于2014年9月经泾县林业局棚户区异地改造,职工被安置至泾县县城内林业小区。根据调阅2018年1-10月份该企业生产记录,共计爆炸235天,使用炸药1515吨。2.投诉人反映的“炸药的残留物被雨淋后进入河道,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问题,经查,该企业炸药主要成分为硝酸铵等,不含有硫磺,爆炸产生氮气、二氧化氮和水等物质。经调阅榔桥镇自来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质达标。但该企业爆炸焊接因生产工艺限制,作业现场地面无法硬化,山涧清水流经爆炸场地时混入大量泥沙,水变浑浊,该企业已于2018年6月底前对爆炸场地上游来水通过辅设的管道改道绕过作业区,以减少爆炸作业对下游的影响。现场实地检查,发现管道外排口水质清澈,但爆场下游沉淀池外的水因混入泥沙,水体混浊。2018年8月9日榔桥镇政府会同公安、当地村民 ,由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爆炸点和涌溪村的两个点位分别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爆炸点水样中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和铁元素不合格,涌溪村两个点位各项指标均合格。3.投诉人反映的“爆炸坑周边约70亩的山场寸草不生,严重破坏林场生态环境。”问题,2018年11月17日泾县林业局指派工作人员对爆炸作业场地和影响林木面积进行测量,测得面积为64.1亩,(含北侧影响区域及边缘上部附着有杂草植被约10亩)。由于爆炸热气浪影响造成该区域部分岩石裸露。该企业共在小溪林场爆炸焊接作业场征用林地1.9494公顷(29.24亩),占用林地分别于2012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8日由安徽省林业厅皖林地审[2012] 404号和皖林地审[2016] 486号文件批准。征用的林地中,实际使用10亩作为爆炸作业工地,剩余19.24亩作为冲击波影响区,但由于多年爆炸作业,影响范围扩大至目前状态,该企业没有在此范围内修建固定设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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