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确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职责——关于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调研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日前,青海省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对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差距和不足展开调研,并对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履行好党章赋予的协助之责提出对策建议。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协助的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委对协助职责把握不准,主要是把协助错误理解为替党委担当,缺乏原则界限,把本身是党委该管的,而不是职责范围的事纳入自己的工作当中,干了自己不该管、也难以管好的事。还有的把协助当作无原则的服从,党委主要领导叫干啥就干啥,不能准确把握纪委的职责要求,丢掉主责主业,分散精力、疲于应付,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
对协助的政治方向认识不清。从实际情况看,有的纪委及其领导同志对协助的政治方向认识不清,认为尽职尽责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党委最大的协助,缺乏政治站位、缺乏大局观念,不善于从本地区全局的高度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在协助党委高站位、强担当,督促和推动党委切实解决问题方面能力不足。有的认为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是少给党委添乱,少找问题、少说不足、少提建议,一心想着任期内相安无事、平稳过渡,胸无大局,政治担当不够。
对协助的方式方法掌握不足。从了解的情况看,有的纪委,关键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履行协助职责上,能力不足、工作不到位。要么该及时传达报告的没有及时传达报告;要么对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意见建议研究不成熟,思路举措不清;要么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重点事项深入谋划把握不够,对策建议抓不住要害、提不到点上,与党委衔接、对应不畅。还有的是腰杆不硬、底气不足,不敢大胆对党委书记做工作、提建议,协助职责明显缺位。由于工作思路不清,办法措施不多,面对面沟通交流有障碍、常露怯,致使有的纪委领导同志在与党委书记及其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达成共识、争取理解,推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话说不到位、方法掌握不到位、事办不到位等问题。
对协助的任务落实担当不够。从大家反映的情况看,有的纪委和主要领导在协助党委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上担当不够。与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思想交流沟通不到位,不能有效协助主要领导对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准确理解把握,以致有的党委主要领导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解决纪检工作困难、支持查办案件等方面,思想认识有差距,重视程度不高,落实责任打折扣。有的纪委在协助党委及其主要领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上,不能从本地区实际和事关本地区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上出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重形式、重表态,工作不实不深不细,拿不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思路举措,不能有效推动打开工作局面。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有偏差。学习上不够到位。对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其“三转”精神,对新时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领会理解不深入,对协助职责的内涵实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惯性思维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看问题的观念、研究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方法措施,仍是沿用老的套路、惯用的打法,缺乏履行协助职责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能力素质有落差。用新思想指导推动实践有差距。有的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上,存在学用两张皮问题,在会议发言时滔滔不绝,但用以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时找不准切入点,缺少有效抓手。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有的纪委领导同志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不清,对本地区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分析研判不够,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突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多,工作浮在表面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组织协调能力有欠缺。
履行职责有温差。政治站位不高,缺乏从政治的高度看待和把握协助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从大局谋划推进党委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强。政治担当不够,在履行协助职责上党性不强、原则立场不坚定,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敢提意见建议,不敢督促责任落实,不愿较真碰硬。
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深化教育引导,准确把握协助的职责定位。各级纪委必须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书记是“施工队长”,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是监督的再监督。协助职责重在督促和推动党委及其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履职尽责,不能混淆你我、模糊界限。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结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刻理解和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委协助党委工作的内涵要义、重点任务和作用发挥,找准职责定位,把好职责界限,把协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职责不清、主责主业不明等问题。各级纪委的工作研究会、任务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都要突出协助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协助重点任务,突出协助导向。各级纪检干部培训,要把加强协助职责作为重要内容,讲清理念,明确任务,解读方式方法,推动协助职责在纪检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深化班子建设,着力提升协助能力和水平。协助必须胸怀政治大局,注重分析研究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深入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特别要梳理谋划需要党委担当主抓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制度规定,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政治过硬、作风优良、能干事创业的干部选配到岗位上来,提高协助党委观形势、谋大事、抓要事的能力。要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把深化政治生态研判摆在上重要工作日程,深入研判本地区“森林”的生态健康情况,为“歪树”“病树”“烂树”进行准确画像,分类研究对策措施,协助党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要坚持把协助党委工作与聚焦主责主业统一起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析研究有关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标本兼治等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深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协助的方式方法。协助的重要方式,是做到主动请示汇报、沟通交流。只有及时把上级精神要求传达给党委,提出贯彻意见,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要案件及时请示报告,把想法打算、思路建议及时沟通交流,才能有效协助党委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支持纪委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做到“四个常态化”。一是主要负责同志与党委书记面对面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常态化。主动、经常、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上级的新精神新要求,对需要党委做的事,积极稳妥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拿出具体工作方案,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党委履职担责。二是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请示报告常态化。对上级部署要求的贯彻,对同级党委安排工作的落实,重点工作的谋划、决策,重要工作的推进实施等,都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请示报告,既报告过程,又报告结果,协助党委落实领导责任。三是执纪执法请示报批常态化。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以及处置过程和结果,已立案件的查处及其处理意见,上级交办件的办理情况等,在执纪执法各环节、各步骤,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请示报批,全过程接受党委监督,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四是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常态化。特别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担当“一岗双责”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要实事求是分析研判,深入思考对策措施,积极向党委及其书记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改进,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深化监督指导,把协助工作落实落细。履行协助职责,最重要的是立足再监督的工作定位,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战略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协助党委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一级纪委履行协助职责情况的监督,针对问题抓督促整改,推动加强协助工作。上级纪委在开展对下的领导调研、监督检查、专项督办等工作中,要把协助职责的落实作为重要内容,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措施要求,加强工作指导。要注重责任约束,把协助职责纳入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内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如实向组织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民主测评,进一步把协助职责立起来、抓到位,与党委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