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双主考专业考生申报毕业规定有变化

日期:11-23
主考自考考生

原标题:自考双主考专业考生申报毕业规定有变化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1月22日温馨提醒广大自考考生,自考双主考专业考生申报毕业规定有变化。据悉,专科层次的秘书、公共关系专业和本科层次的教育学专业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3个双主考专业,山西大学和山西师范大学同为主考院校。为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双主考专业管理工作和保障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从2018年12月起,秘书、公共关系两个专业的考生进行实践课考核的院校即为颁发毕业证书的院校;教育学专业的考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院校即为颁发毕业证书的院校。(李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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