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严新规”对症“任性停牌”
21日晚间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就上市公司停复牌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在业界看来,规则正式出台后有望根治A股停牌数量多、时间长、随意性过大的顽疾。“史上最严”停复牌新规能否守护股民的知情权和交易权,从而免受“任性停牌”的伤害?
据新华社电
停复牌新规呼之欲出最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
证监会6日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快速跟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21日同步亮相。
两大交易所发布的指引从减少停牌事由、压缩停牌期限、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停复牌监管等角度着手,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进行重点规范。
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仅允许以股份支付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例外事项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个交易日。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将不再停牌。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停复牌规则基于三项原则,包括审慎停牌原则,符合规定事由方可申请停牌,不得随意停牌、无故停牌或拖延复牌时间;分阶段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效信息;不得以停牌代替相关各方保密义务原则,因消息泄露而过早停牌,导致停牌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延期复牌。
对症A股“任性停牌”“少停”“短停”渐成共识
在业界看来,呼之欲出的停复牌新规,是对症A股“任性停牌”顽疾的一剂猛药。
英大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分析说,在成熟资本市场,停牌是特例,不停牌是常态。反观A股市场,随意停牌情况长期存在且非常严重。“这对整个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
停牌随意性过大引发诸多乱象。例如,从2004年4月停牌至2009年6月复牌,万方发展“闭关”时间跨度长达5年。而2015年年中开始的股市异常波动中,甚至出现过“千股停牌”的奇葩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度持续完善、监管趋于严格的背景下,曾经“任性”的停牌现象已大为改观。最近一段时间,沪市停牌公司已减少至日均10家左右,约占全部沪市上市公司数量的0.7%。深市停牌公司占比也由2016年的约9%降至目前的1.4%。
8月23日起因“涉及重大事项”停牌的银亿股份,因未能按要求回复深交所发出的问询函、关注函和监管函,11月20日被强制复牌并应声跌停。
沪深交易所双双表示,“少停”“短停”“临停”的市场共识正逐步形成,这为停复牌回归其功能本源打下了良好基础。
能否更好守护股民的知情权和交易权?
作为上市公司的常见业务和基本权利之一,股票停复牌具有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防控内幕交易、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功能。但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控人往往利用控制权或话语权“一言不合就停牌”,此类现象高发不仅降低市场效率,也损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一些上市公司滥用停复牌制度,让中小投资者失去了通过交易避险的机会。这对投资者来说非常不公平。
“我买过长期停牌公司的股票,不但资金被‘套牢’,何时复牌也成了未知数。”上海股民朱林军说,新规出台后这种现象不复存在,对股民而言是“利好”。
和朱林军一样,众多中小股民们都在密切关注:“最严”停复牌新规能否守护他们的知情权和交易权?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证监会指导意见和交易所的停复牌规则指引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连贯性,有利于恢复市场活跃度,推动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则表示,减少停牌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举措,有利于A股市场提高效率、保持流动性、稳定预期、有序运行,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有重要意义。未来监管层还需注意加强停牌后的事后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实现与信息披露一致的“诚信停牌”,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潘清、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