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份国有资产账单亮相

日期:11-23
综合报告金融专项报告国有资产

原标题:北京首份国有资产账单亮相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常蕾)11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金融专项报告》)。

《综合报告》披露,截至2017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4185亿元,负债总额42541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4614亿元;北京市控股及参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57080亿元,负债总额52926亿元,所有者权益4154亿元,北京市国有资本约占总股本的1/3;截至去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812亿元,负债总额2323亿元,净资产7489亿元;全市国有土地316063公顷。

“可以说,这份《综合报告》在内容上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是北京市第一本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账。”吴素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综合报告》统计了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全面反映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金融专项报告》则聚焦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重点介绍了北京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分布与行业结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下一步推进完善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思路与措施。《金融专项报告》披露,截至2017年末,本市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57080亿元,负债总额52926亿元,所有者权益4154亿元。从行业结构看,银行类占比最大,截至2017年末,在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中,银行类企业资产总额、国有资本、本市国有资本分别占99%、75%、66%。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下一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具体来看,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有待完善,存在授权不清、职责分散的问题。建议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理顺职责权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由财政部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开展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管理的立法调研,纳入立法规划。

此外,国有金融资本支持首都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不尽合理,对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仍需加大,缺乏财政和金融有机结合的支持政策和手段。建议加强财政和金融机构的紧密配合,积极扩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等业务,缓解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金融专项报告》显示,下一步将全面梳理,摸清企业底数,健全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深入开展国有金融产业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逐个摸查企业底数,全面梳理管理现状。

纽约时报网站:中国发展模式“推翻”经济学定律 批发改便民 南城商业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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