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已在34.8万栋出租屋中推广应用自主申报工具
市人大开展《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前调研工作
《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11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满堂率调研组到市公安局,召开《条例》实施前调研座谈会。
据了解,市公安局积极推进“二标四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市已采集实有人口1093.4万人;已采集、审批道路地名信息7.18万条,是“二标四实”工作开展前历史审批总数的5.5倍。全市已在34.8万栋出租屋中推广应用自主申报工具,占已采集出租屋总数的85.7%。
按照“每100栋出租屋配置1名辅警人口协管员”的标准,市公安局迅速在全市组建辅警人口协管员队伍,专门负责出租屋的实地巡查工作。对于正处于改制转隶期和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市消防局也提出组建消防协管员队伍,委托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等解决问题的建议。
会上,李满堂充分肯定了市公安局、市消防局为《条例》的实施做了充足的准备。对于市消防局正处于改制转隶期和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他要求做好沟通请示,争取支持,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李满堂还要求,要做好对《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条例》实施满两年后,要对《条例》的质量、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研判,委托市立法基地、市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中心等对《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通过评估,为下一步《条例》的修改、改进立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记者 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