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15项任务58条内容为建设清廉学校提供标准

日期:11-22
建设标准学校学风

原标题:湖州:15项任务58条内容为建设清廉学校提供标准

日前,湖州市教育局出台了《湖州市中小学校“清廉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围绕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等四大目标,清单式列出15项建设任务和58条具体内容,为全市中小学校全力打造清廉学校提供了明晰依据。

据了解,《建设标准》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组织生活、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自觉规范权力运行5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清明政风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清廉学校,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好。

在清廉校风建设方面,重点突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推动清廉文化进校3个方面,明确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学校内控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抓好微权力管理等13项具体建设内容,着力加强学校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制度化建设,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营造清廉校园文化,打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清净清新、充满活力的校园环境。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自身言行、完善教师管理机制、落实尊师重教机制等内容,抓好清廉教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言行,严格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壮大“言传身教”的正能量。同时,积极推动清廉学风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学风载体、严格学风管理制度、健全学风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教育,养成自律自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建设清廉学校各项工作重在落实。《建设标准》强调,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扛起建设清廉学校的政治责任,把清廉学校建设成效作为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的重要内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学校建设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两不误。

11月16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部署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并对《建设标准》作了深入解读,要求各学校要对标研判,深化、落实有关标准要求;要结合校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分段、分步开展工作,逐步完善,不断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取得实效。(湖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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