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

日期:11-22
供气渣土锅炉

原标题:西宁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

●试点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45%

11月19日,西宁市政府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根据方案,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0%,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内,PM10浓度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6%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

2019年12月底前,西宁市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现有及新建燃煤锅炉必须配备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督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并要利用采暖季对区域内燃煤锅炉全面监测,实现达标排放,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锅炉督促限期整改,并对燃煤锅炉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

试点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包括原有和新建)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水分离设施;严格管控主城区和城郊地区露天焚烧垃圾、荒草等禁烧工作,及时查处随意焚烧行为;2018年强化主要敏感地区、重点管控区域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2019年年底前,试点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明确禁放时段等;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西宁市相关政策,完成西宁市烟花爆竹的禁放区、限放区划定等工作。

采暖季供气“压非保民”

进一步拓展煤改气治理工作范围,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大力实施电采暖设施替代燃煤采暖,逐步压减城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市场商户等的煤炭散烧规模。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城中村、棚户区、市场商户等的煤炭散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完成城乡接合部的煤炭散烧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9月底前,各地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国家量化指标要求,并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实行“压非保民”。

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45%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45%。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道路网络,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倡导绿色出行。

完成100个智慧化工地平台建设

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提高文明施工标准,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施工项目、商砼企业全面落实扬尘防治监督牌、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洒水保洁、物料密闭、道路硬化、裸地覆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清洁厕所“十个100%”抑尘措施。2018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建设建筑施工工地公示牌。2019年4月底前,试点完成100个重点管控区域、重点地区、敏感部位的规模以上智慧化建筑工地建设和市区级监管平台建设。2019年11月前,全面完成建设工作。

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85%以上

严格落实城区主次干道的各项道路抑尘措施,优化道路洒水频次和清扫保洁工作,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作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扫率,2020年年底前,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85%以上,辖区三县县城主要街道达到60%以上。实施降尘考核,四区、海湖新区、东川、南川、生物园区城市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13吨/月平方公里,甘河工业园区、三县县城镇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15吨/月平方公里。

重污染天气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结合气象预报,强化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提升预测预报能力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善西宁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空气质量趋势预报时间跨度包括未来24小时、未来48小时、未来72小时和未来7天。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实现渣土挖运全程监控

规范管理渣土挖运作业,西宁市对所有渣土车辆实行公司化运营、GPS跟踪定位、密闭化设施改造、顶灯安装及车辆挂牌许可。加大对超载、超速、车体不洁净、不按规定线路拉运、乱倾倒等违法、违规渣土车辆的严管重罚工作力度,杜绝渣土运输车辆在重点管控区域通行;在渣土消纳场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实现渣土挖运全过程扬尘管控,并督导土方开挖现场实行分段作业和洒水喷雾抑尘作业,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严厉打击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建立完善老旧车辆数据库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传输共享信息资源。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同时,鼓励使用年限较长的高排放老旧车提前淘汰;强化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回收拆解、路面巡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组织力量拉网式排查辖区内的各类“散乱污”企业,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即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年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进一步摸底调查,到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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