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级预算“一减一增” 传递积极信号 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彰显 各项收入有所增加
21日,正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的《江苏省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传来积极信号: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省本级收入减少20.8亿元,但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69.7亿元。
1-10月,全省财政收支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省财政厅厅长储永宏表示,根据当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并综合分析年内财政经济形势,预计今年全省能够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
今年江苏省级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涉及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省级社保基金预算调整4个方面。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面,总收入由4609.7亿元调整为4779.4亿元,增加169.7亿元。这主要是因为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均有增加。同时,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0.8亿元。“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大幅减少。”储永宏说。
根据总收入的变动情况,省政府拟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作相应调整,拟增加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19.21亿元,主要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污染排放统筹资金等。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顾树生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总收入、总支出均为4779.4亿元,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数分别增加169.7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有所增加,前者主要因彩票公益金和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后者主要是由于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改善而收益上缴增加。省政府拟对这两方面总支出作相应调整后,增加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审查后认为,根据中央补助变化和相关政策调整以及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对2018年省级预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省政府提出的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财经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江苏省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也提出建议,希望省政府及财政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财税政策,加快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完成全年各项预算收支目标任务,促进江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