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江市永和镇砍人致二死二伤案昨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1日讯 今年9月,晋江市永和镇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张某某因怀疑庄某某挑拨其与婚外非法同居女友的关系导致其分手,潜入庄某某家中砍人致2死2伤。11月20日上午,泉州中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泉州中院查明,2018年9月12日晚,被告人张某某持事先准备好的柴刀,窜至晋江市永和镇庄某某家,尾随庄某某丈夫进入屋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炜(庄某某次子,殁年9岁)在走廊书桌上做作业,即用柴刀朝其后颈部猛砍一刀,致其当场死亡。被害人林某铺(被害人林某雄父亲,殁年69岁)见状大声呼救,被告人张某某即持柴刀朝其头部等处猛砍数刀。被害人林某雄及其母亲被害人施某碧闻声冲出房间查看,被告人张某某即转身持柴刀猛砍其二人头面部等处,致其二人全身多处损伤。在双方扭打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极力挣脱并攀爬围墙逃离现场。随后,被害人林某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仅因个人情感问题迁怒他人,即产生行凶报复的恶念,作案时持刀行凶致二人当场死亡,二人全身多处受伤,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依法应予严惩。
(记者 瞿凌 通讯员 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