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11-21
建德腐败张水清

原标题:建德: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建德查处3起9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1.大同镇江头村原党总支书记蔡益和、村主任张水清虚构林地流转事实骗取国家财政奖励问题。2015年12月,蔡益和、张水清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擅自以蔡益和亲属蔡某某名义与江头村签订一份虚假的林权转让合同,骗取建德市2015年度林地流转以奖代补资金7.6万元(其中5万元打入村集体账户,2.6万元打入蔡某某个人账户)。蔡益和、张水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蔡益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张水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某某违纪款已退缴。

2.大同镇镇源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梅金良等人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集体未入账支出问题。2016年底,梅金良和原村书记梅建生(另作处理)、村监会主任蓝昌寿,以伪造协议虚构征用该村村民毛某某位于牙坑水库灌区耕地的事实套取村集体资金39100元,用于村集体未入账开支。2018年9月,梅金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昌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慈岩镇原新叶村书记、新叶电厂法人代表叶建良伙同叶晓军等5人共同利用村属企业违规为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问题。2009年3月至2016年5月,叶建良违规决定,由叶晓军、叶晓宁具体办理,以村属企业名义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及叶晓宁、叶晓军、叶向滨、陈其昌等5人缴纳“五险一金”,累计金额31.2余万元。2018年8月,叶晓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叶建良、叶晓宁、叶向滨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其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杭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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