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8批环境信访问题52件
11月2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8批环境信访问题52件,其中来电36件,来信16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20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468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8件,宝鸡市和汉中市各8件,渭南市4件,咸阳市、铜川市和榆林市各3件,商洛市2件,延安市、安康市和西咸新区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4件,占46.2%;涉水问题15件,占28.8%;涉噪声问题3件,占5.8%;涉生态问题1件,占1.9%;其他问题9件,占17.3%。
截至11月20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793件,其中来电663件,来信130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235件,咸阳市88件,宝鸡市79件,汉中市78件,渭南市64件,榆林市57件,商洛市51件,西咸新区41件,安康市32件,韩城市23件,延安市17件,铜川市16件,杨凌示范区10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315件,占39.7%;涉水问题230件,占29.0%;涉噪声问题63件,占7.9%;涉生态问题48件,占6.1%;涉固废问题3件,占0.4%;其他问题134件,占16.9%。 (记者:宋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