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高院卢上需副院长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11月19日,自治区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的具体措施,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卢上需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相关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首先由高院刑一庭庭长陆洪鸣报告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区法院一审审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2件310人,审结5件7人,未结17件303人;二审审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62人,已全部审结。判决生效的涉黑犯罪分子9件6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刑罚8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45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14人,重刑率为79.10%;全区法院共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28件668人,审结78件335人,已生效的恶势力犯罪案件45件17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含五年)以上刑罚的14人,其余均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量刑。
卢上需副院长要求各成员部门: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相互支持。二是强化职责意识和责任担当,碰到问题不推诿,职责所在要主动承担。三是强化计划性和紧迫感,对照计划将工作往前赶。四是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信息管理方面注意内外有别,案件审理方面落实保密制度,信息报送方面做到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