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拘禁案

日期:11-20
非法拘禁上林县法院

原标题:上林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拘禁案

11月15日,上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随着法官“闭庭”的法槌落下,梁某贤、梁某强、梁某甲和梁某乙因非法拘禁分别被判处拘役。而案件的起因源于梁某贤与韦某某的借贷纠纷。从借贷纠纷到非法拘禁,这期间或许就只是一念之差,而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

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底,韦某某在某赌场向梁某贤借款1.3万元,下午15时许,因韦某无能力偿还借款,梁某贤与韦某某发生纠纷,梁某贤遂召集梁某强、梁某甲、梁某乙把韦某某带到山下一间房子前进行看守,期间梁某贤多次对韦某某进行殴打,致使韦某某构成轻微伤。一直到当晚23时,韦某某签下欠条后,梁某强将其送到派出所附近。6月初,梁某贤四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当天,法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贤、梁某强、梁某甲和梁某乙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判处梁某贤拘役六个月,梁某强、梁某甲、梁某乙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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