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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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启动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11月19日,省司法厅启动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从2018年11月19日到2019年2月26日的100天内,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将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省法律援助中心专项活动联络人郑慕琼介绍,法律援助制度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我省已明确将其纳入法律援助保障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记者从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在今年的专项活动中,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进一步简化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程序,快速办理。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地将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先行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经济条件审查,无需农民工提交经济困难证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四川法网也将提供法律咨询或在线申请服务,便于农民工遇到困难及时、有效获取法律帮助。

郑慕琼介绍,除了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对其他影响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我省也将尽可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放宽受理条件,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

省司法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省际和省内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对跨县、市、省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实现“一份公函、一个电话”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降低法律援助办案成本。25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积极作为,加强与四川省各级政府驻外办事处、川籍商会、川籍在外律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联系,发挥服务川籍民工和联系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我省在外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其理性维权。

今年的专项活动是重新组建的司法厅亮相后首次开展的专项活动。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表示,要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份重大政治责任来推动,“我们将把农民工讨薪维权作为全省法律援助的重中之重,为农民工提供多品种、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套餐’。” (记者 吴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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