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德通报4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案例
近日,常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案例。
1.鼎城区住建局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鼎城区住建局借开展红色基地教育活动之机,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顺道参观岳阳市平江县石牛寨旅游景区,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鼎城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忠,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泽平,工会主席刘湘粤,政工室负责人高雪萍均负直接责任。2018年9月,李国忠、陈泽平、刘湘粤、高雪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违纪款己追缴。
2.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组长刘德亮、县委党史办主任李维借开展抗日战争爆发八十周年纪念活动之机,组织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成员到山西抗战纪念地进行实地参观。期间,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参观山西晋祠、山西五台山等旅游景区,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临澧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邓慈陵负重要领导责任,李维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刘德亮负直接责任。2018年10月,刘德亮、李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慈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临澧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兴庭被谈话提醒。涉案违纪款己追缴。
3.桃源县漳江街道办事处高桥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11月,时任桃源县漳江街道办事处高桥村党支部书记余伯顺与村主任张业永、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刘中伟商议,违规组织高桥村组干部17人到张家界景区旅游,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1.665万元。同时,刘中伟、余伯顺、张业永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余伯顺、张业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中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违纪款己追缴。
4.汉寿县蒋家嘴镇原仙峰山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3月,汉寿县蒋家嘴镇原仙峰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小龙组织蒋家嘴镇经改办主任王绪华、动防站站长刘振农、水利站工作人员丁少煌及村干部等10人赴张家界景区旅游,并且虚列开支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1.9702万元。同时,黄小龙、郭国珍还存在其他违纪或违法问题。2018年9月,刘振农、王绪华、丁少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小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仙峰山村妇女主任张晓林、村支委委员宋云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秘书郭国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违纪款己追缴。(常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