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严禁在发票领用中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

日期:11-19
民营企业发票税务总局

原标题:税务总局:严禁在发票领用中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问题,提出“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

《通知》称,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票,严禁在发票领用中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进一步推行电子发票。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对民营企业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要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和处理,除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停供发票。

雷诺-日产-三菱联盟董事长戈恩涉嫌少报薪酬被带走调查 税务总局:民营企业年度社保欠费不得开展集中清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