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双岗、一人双饷” 小学校长任性用权受处分

日期:11-19
安龙县双岗门卫

原标题:“一人双岗、一人双饷” 小学校长任性用权受处分

“利用职务便为自己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纪律处分实属必然!”在黔西南州安龙县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安龙县招堤街道办红星小学校长陶朝胜利用职务便利,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引起教育系统参会干部职工的热议。

2017年10月,安龙县纪委收到群众反映陶朝胜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陶朝胜作为安龙县招堤街道办红星小学校长,存在利用职权任人唯亲,为家属牟取私利的情况。安龙县纪委决定对其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陶朝胜演绎“一人双岗、一人双饷”的违纪情况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初,安龙县各中小学都在紧密锣鼓的准备春季开学事宜,红星小学也不例外。开学在即,由于学校之前聘用的门卫辞职,空出的岗位需要赶在开学前填补。陶朝胜作为学校负责人,个人决定将其侄子陶兴海(红星村村民)安排到学校门卫的岗位上工作。

2016年3月1日,陶朝胜代表学校与陶兴海签订了《学校门卫聘请合同书》,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可陶兴海在学校仅做了20余天的门卫工作后,就以家里农活繁忙为由擅自离开学校,不再履行合同约定的门卫职责。

肥水不流外人田。陶朝胜再一次发挥其任人唯亲的“本能”,不经集体决策,私自决定安排红星小学食堂聘用工人、自己的妻子刘玉碧“兼任”学校门卫,并冒用侄子陶兴海的名字及帐户继续领取门卫岗位工资。

“现在你可是一人领两份工资呢,咱们家可又多了一笔收入!”

在陶朝胜精心操作下,从2016年4月开始,刘玉碧除领取学校食堂聘用工人的工资外,又以陶兴海的名义每月从学校领取1500元的门卫工资,这“一代一领”一直持续了18个月。到2017年10月安龙县纪委介入调查时,已违规发放的门卫岗位工资达27000元。

2018年2月,陶朝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我作为学校负责人,辜负党组织多年的培养,任性用权,不按工作程序变更临聘人员,让自己的亲属受益,受到处分实属应该,真是悔不该当初……”陶朝胜在《检讨书》中流露出满篇的悔意。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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