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原院长遇害案”嫌疑人被公诉
新京报讯(记者 康佳)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今日(17日)发布通报,检方于11月9日受理审查起诉“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原院长遇害案”后,全面审核证据,于11月16日对被告人戴晓满以故意杀人罪从快提起公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7月9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杨某在办公室内被人故意伤害送医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0 日,警方发布通报称,嫌疑人戴某某原为该校后勤集团职工,因向杨某借款被拒后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刀具连续捅刺杨某。
今日(11月17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发布通报,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原院长遇害案”发生后,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温州市检察院于11月9日受理审查起诉该案后,全面审核证据,于11月16日对被告人戴晓满以故意杀人罪从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戴晓满(男,38岁,系温州大学后勤公司原职工)向被害人杨某借款遭拒而心生不满,于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许到杨某办公室再次提出借款要求,遭拒后便持刀捅刺杨某,致杨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康佳
编辑 康佳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