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项准则”:给师德整治提供“操作手册”
▲2018 年11 月14 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花园城幼儿园的孩子们在一起阅读图书。图/视觉中国
在教师虐童、性侵、随意体罚等行为时有曝光的背景下,这则消息或许会让很多人感到欣慰。
日前,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根据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不同特点,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引发广泛关注。
三个“十条准则”齐下,意味着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再到大学,都有了与各阶段教师职业行为相匹配的全新版师德规范。
“知者随事而制”,规则制定也当如此。三个“十条准则”显然秉持了问题导向:近年来,虐童案的频密曝出,将很多人的注意力一再引向对幼师群体职业素养的关注。不只是幼儿园,中小学的有偿补课、高校的学术不端(如梁莹事件)也是频遭曝光。在此背景下,形成对教师群体全覆盖的职业规范,呼应了公众期许。
更宏大的背景则是,今年2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制定新的教师行为准则以适应新时期对教师师德的需要,也顺理成章。
全覆盖只是“低阶要求”,更高的要求是,能针对师德失范问题精准把脉、靶向施治,而不是指望着“一张方子包治百病”;非但如此,诊出的症状、开出的方子还得清晰具体,有明晰的操作方案。
三个“十条准则”的精准一面,就体现在分类施策上,不同阶段的教师师德失范会有不同的表现,也对应着不同的症结,拿规制幼师虐童的举措去约束高校教师,或拿防治高校教师学术抄袭的做法去约束幼师,都是药不对症。
而针对此前偏笼统与原则性的教师师德规范,如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2011年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次印发的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要求更明确也更具操作性。十条要求都既提出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也更有约束力。
如针对中小学教师,之前的“为人师表”要求说得相对抽象,新印发的版本则将其细化了更具体的要求,不只有框架更有“血肉”。到头来,其划定的底线更明细,给教师列出的“负面清单”更具体。
事实上,在师德规范层面制定细致的“操作细则”,在国际上也是通行做法。像美国1996年就制定了《优秀教师行为守则》,共计26条,要求非常具体,其中也有不得使用威胁性语言等禁令。
接下来,具体落实准则仍需靠依法治教,去明确具体的处理程序和机制。之前的师德规范也划定了“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红线,但针对教师违背准则行为的独立调查机构缺位,令其动辄成虚设。这类问题显然也需要着力解决。
在今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教育评价体系改革,也该与三个“十条准则”配套,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各阶段教师专注本职,避免其职业行为被“歪规则”带歪。
治师德失范就得“靶向施治”。三个“十项准则”,就提供了清晰操作指南。
编辑 佘宗明 校对 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