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州路桥:回访检查动真碰硬 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我作为单位‘一把手’,对巡察问题整改把关不严,有些制度停留在纸上。会后我将立刻召开会议,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处理到位、改到实处......”
台州市路桥区在巡察整改回访检查中发现,该局在巡察反馈的“下属单位未开设银行账户,各项收支全部采取坐支现金方式”的问题上敷衍应付,整改后虽建立了相关制度,开设了银行账户,但仍未正常使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召开六届区委前四轮巡察整改回访检查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会,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分级分层、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自查
为做实巡察“整改帐”,路桥区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回访检查制度,对前四轮2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742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检查,重点检查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信访线索处置等4方面内容,并针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最多跑一次”改革、“妈妈式”服务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各单位整改上紧发条,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见效。
进驻前,回访检查组着重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处置台账、信访办结情况台账“五本账”,制定回访检查方案,列明回访检查重点清单,确保带足“弹药”
“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都清退了吗?请提供相关入账凭证,相关责任人是如何处理问责的?”检查中,回访检查组带着问题直击要害,通过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发放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个别谈话、调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多种方式紧锣密鼓地开展检查,确保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整改印证材料,严防问题悬空、整改“花架子”。
针对巡察整改实际情况,该区还建立了考核评估办法,从问题整改到位率、问题线索完成率、资料台账完善率、信访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五率”进行量化评分,全面评估整改效果。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及时提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问责程序,用好推动问题整改“杀手锏”。
回访检查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原巡察组组长和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就整改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信访线索处置、信访线索处置等情况全面盘点、逐项检查,确保每项问题整改都有印证材料
据统计,区委前四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完成724项,问责251人,党纪处分12人,清退违规资金279万余元,整改率高达97.6%,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提升了巡察质效。(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