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预防胜于事后惩治

日期:11-16
拴狗绳养狗犬只

原标题:事前预防胜于事后惩治

“文明养狗”系列谈④

近年来,因为一系列极端事件的发生,不文明养狗行为不断发酵升级,成为全民关注的公共事件。而这些冲突大多与遛狗不拴狗绳有关。

先来看看媒体的相关报道:2018年11月3日,杭州市一位母亲为了保护子女,驱赶一只未拴狗绳的狗,反被犬主打至骨折。2018年5月18日早上6时许,家住佛山的林女士夫妇领着一条柯基犬准备在小区内遛弯,未拴狗绳的柯基犬突然冲出电梯追赶正在散步的陈女士,陈女士失去重心摔倒,昏迷不醒。2018年5月7日下午4点多,五岁的北京小男孩聪聪在小区内玩耍。突然,一只黄狗朝聪聪扑过来,咬了他的右脸,治疗费用超过10万元……有媒体曾经统计了近年来一百多起狗伤人新闻事件,90%都是由不拴狗绳引起的。

虽然各地的养犬管理条例都对“遛狗要拴狗绳、未成年人不能单独遛狗”等进行了规范,法律依据并不缺乏,但仍有做不到的犬主。究其原因,既跟一些犬主素质不高有关,也与许多规定不够细化、在执行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有关。比如,《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可事实上,以目前的警力,根本不可能做到日常巡查全覆盖。往往是犬只伤人事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方才介入。再比如,“不牵犬绳,不佩戴犬牌,不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犬只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而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行为拒不改正才处罚,是不是太宽容了?

在社会治理中,安全永远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要让市民免于被不拴狗绳的狗惊到、吓到、伤到,事前预防要远胜于事后惩治。事实上,现在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执行宽松软,违法成本低,这也是导致不文明养狗行为比比皆是的重要原因。

目前,市民看到有不戴口罩、不拴狗绳的狗时,除了避让之外,别无他法。打电话投诉,工商、城管、园林、公安似乎都与此相关,应该打给哪个部门?打电话给110,没有既成伤害事实,极可能投诉无果,即便警察来了也无非批评教育一下,违规者难免有恃无恐。

要减少犬只伤人事件,一定要明确养犬主管部门,强化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执法机制。还要发动市民们一起来监督不文明养狗行为,在各大小区张贴不文明养狗的举报投诉电话和微信,保证有投诉立刻有回应,有不文明养狗行为就一定会受到处罚,这样才能保证管理法规的威慑力,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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