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线”充电屡闯祸,火患压不过“火大”?
13日下午,金地小区仍有不少电动车在雨中牵线充电。记者张洋银摄
尽管阴雨绵绵,但入冬后的长沙却火情不断,尤以室内电器起火及电动车违规充电导致火灾居多。
为应对长沙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25日公布,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包括禁止行为、消防设施配置、共用消防设施维护费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关于电动车管理及充电等条例备受市民关注。
《办法》将如何保障住宅消防安全?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11月14日,三湘都市报记者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记者张洋银实习生肖乾瑄
隐患
电动车“飞线”充电屡酿事故
在城市快节奏生活的带动下,电动车穿梭在各条大街小巷。虽说方便出行,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违规充电起火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悲剧不断上演。
11月3日,辽宁铁岭某小区居民楼楼道里,疑似电动车起火爆炸,一对母子正巧经过,发生爆炸的瞬间,下意识地护住了孩子的年轻母亲不幸离世,而其年仅5岁的儿子最终也抢救无效离世。
10月17日,长沙市雨花区紫薇苑小区电动车起火,业主自发灭火,一连使用9个灭火器,才发现灭火器已过期报废。所幸最后控制住火情,未酿成悲剧。
9月24日,湖南籍男子刘某在广东佛山打工时,将电动车放在家门口充电致火灾,他本人差点命丧火海,全身57%被烧伤,目前仍在医院治疗中。
长沙市诸多小区存在着电动车随意“飞线”充电乱象。11月12日,雨花区金地社区多名居民向本报投诉反映,小区牵线充电存在极大火患,热心居民劝解时反遭“火大”的业主讥讽引发矛盾,街道社区调解也成效甚微。
13日下午,记者来到金地社区,恰逢一业主正在给自家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周围堆放着不少纸板和塑料板。“才刚充上,一般充满了我就会出来拔掉的。”业主刘女士称,由于小区没有配备专用充电区域和设施,住在楼上的高层用户只能通过私牵线路充电。
“我家楼上几户业主充电,线就从窗户边飘过,尤其是有家送外卖的,两部车早晚不停歇,万一起火了,家里老人往哪里跑?”家住2栋的某业主对牵线充电颇有微词,他表示因为这事和楼上邻居争吵过多次,遇到脾气不好的甚至差点发生肢体冲突。周围居民介绍,街道工作人员也上门调解过,效果都不太好。
“一排排充电线垂下来,看得人心惊肉跳。”不少居民反映,火患压不过“火大”的业主。
现状
住宅消防安全问题多,投诉举报剧增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从长沙市消防支队获悉,目前,长沙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步入高发期,投诉举报呈井喷趋势。
据统计,2016年、2017年,长沙市累计发生火灾4368起,死亡16人,受伤42人,其中,住宅类火灾为2567起,死亡12人,受伤32人,占比分别为58.77%、75%、76.19%。
近两年,通过消防96119和政府12345服务热线接到的火灾隐患投诉举报案件数共2987起,涉住宅物业的投诉举报案件为2266起。主要涉及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占用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由于住宅物业大多不属于《消防法》规定的重点消防单位,上位法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缺乏专门性规定,对涉及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的相关方面责任规定不明确,比如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具体承担什么责任没有相应规定。
从消防救援队员走访调研情况上来看,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于长沙大部分住宅物业之中,特别是由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混乱导致的消防设施器材瘫痪、疏散通道被堵塞、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深深地困扰着大部分城市居民,造成住宅小区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新规
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最高可罚500元
《办法》发布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将如何得到保障?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问题如何管理?
长沙市消防支队法制科工程师王维俊介绍,《办法》结合实际热点,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三条重在解决突出的日常火灾隐患问题。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住宅装饰装修和出租屋火灾隐患管理。《办法》规定,装修房屋时,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有双向告知义务;房屋租赁也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针对市民关注度最高的小区电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物业应当设置集中充电场所,充电设施应当符合用电要求;对确实无法设置集中充电场所的,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规定禁止违规停放和充电。在楼梯间、楼梯出入口停放电动车(不含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由消防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这方面,长沙高新区在今年11月初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设置安装实施规定》。明确要求辖区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住户数的15%配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并应在规划总图中予以明确,由规划部门验收核实。”王维俊指出。
链接
新规确立监管体制,明确各方职责
住宅小区如何确立消防安全监管体制?具体由谁负责?
王维俊介绍,《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确立了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的体制。根据上位法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文件规定,结合长沙市实际,规定市、区县(市)政府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消防主管部门的职责,《办法》采用条目式列出涉及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能,包括指导监督、查处违法、灭火救援、宣教培训、技术指导等。
“具体明确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方面的具体责任。”王维俊说,《办法》所涉主体细分到以下六类: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二是业主、物业使用人,三是业主大会、业委会,四是居(村)民委员会,五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和通信企业,六是其他单位和个人。“尤其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都系统地梳理了八项消防安全责任。”